會盡量不帶情緒的陳述,內容有點多,請要在台南租屋的板友參考參考囉
前情提要:契約內容寫到,「若訪客多日留宿,請先知會房東」。
這是大概內容,契約已經被收回去了。
導火線:男友出差借住大概一個月,已經向房東太太告知(簽約人),但房東先生不滿。
事情經過:
剛入住這棟房子時,便有向房東太太告知,男友因休假,偶爾會來留宿(第一次告知);
後來男友退伍,輾轉幾個月後,到台南出差,因此借住,也有告知房東太太。
但是,房東先生不滿意,希望能夠加錢(後來房東太太轉述說房東先生想加價500或1000,
在事情發生前房東卻都沒提過)。就在3月底,印象是在3/25號確定是在凌晨01:00左右,
房東下班回到了這棟房子,先是打手機給我我沒接到,後來硬是敲門要我開門,
再問了男友是否在房間後,未提及加錢的事,就要我在月底搬走!剩下不到一週,
而在最後點交退錢(押金+後幾個月房租)時,猜測房東多扣了1000元,
因為房東太太另外補一千給我。
房東太太人還不錯但會有點跳針..,房東就請見以下敘述了(對租屋的不滿)。
房東太太應該是家庭主婦,房東幾乎凌晨才回到這棟房子,
簽約時不知道他們就住在樓上,簽約後才知道房東這麼晚才會在他家。
1. 剛入住一週,木床板就壞掉了,中間凹陷,翻身都聽得到GY聲。
2. 網路速度超級慢,U水管可以轉好幾分鐘...。
向房東先生反應(契約寫修繕找房東先生)後,
網路部分房東先生表示:網路看文章還可以啦,看影片就建議去網咖用囉。
床板部分房東表示:同學,聽起來你還滿慘的喔?!(然後約了修繕時間)
修繕時間(晚間11:00),邊看床板狀況邊說:「奇怪了,不會這樣才對啊,
我就是人太好了才會讓這種事發生。」
由於當時已經接近午夜,房東表示要周末白天才能修繕,我也答應了,
房東要把壞掉的床板先移走,換另一間的床板給我,但是那張床板上有釘塑膠墊,
我不喜歡,而且是髒的還要再擦,所以我提出希望床板修好放回房間前,
房間就暫時沒有床板,因為我自己有床墊沒關係,
但是房東非常無敵堅持房間內一定要有一塊床板,搞到最後還是壞的留在我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