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租屋板首PO拜託大家幫忙解惑
事情發生在我朋友A身上
A和室友BC就讀新竹某大學
在附近(不算近)找到一間位在五樓的家庭式租屋 一套二雅 租金一萬二
因為在新竹算便宜了所以很快的就跟房東說明可以簽約
學校宿舍退宿通常在六月底
理應七月開始在外租屋
但房東說明這樣他必須空三個月的房子希望他們提早搬入
因為朋友A跟室友討論後認為給房東一點方便以後也好講話
因此提早簽約 約從六月開始
一住住了兩年之後
契約是買書局那種一年份的所以契約從兩年前的六月到今年的五月底
因為認為剩下一個月就要畢業了也沒有和房東提要再簽約
但朋友A這兩個月繳房租時都和房東與房東太太提到我們要住到六月底
然而!!!!!!!!!!!!!!!!!!!!!!
就在畢業典禮前兩天
房東太太打電話給室友B
說因為已經和下一任房客簽約(6/29入住)
加上粉刷施工期七天(6/22就希望他們清空房間= =)
房東太太聲稱: 1. 室友B說大約六月中就會結束學期(但室友B考到6/17怎麼可能說六月中)
2. 室友B要當兵了(但其他兩個人都還沒要當兵啊= = )
因為室友B是個好好先生所以沒有馬上跟房東太太堅決反對(所以也被房東太太吃的死死的)
之後再打了一通電話給房東
房東說如果超過6/22號沒辦法把東西搬完可以先寄放在他的倉庫
但這樣他們還是沒有地方住啊!
再加上房東說這一個月的房租用押金扣
也沒有說扣幾天的錢= =(但很有可能直接扣一個月)
請問各位這樣該如何跟房東argue呢?
(當初想要提早一個月入住讓房東方便可是最後被當隨便真的是太令人生氣了!!)
謝謝大家撥冗看完
地方的房客需要住到六月底啊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