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這個狀況如何解決比較好:
四月剛搬到租屋處,住了之後才發現環境(馬路旁)的噪音非常明顯
每天睡覺平均會醒來兩次,精神折磨...
租前當然有考慮過噪音問題,但想說晚上應該沒那麼吵吧
結果不然 T_T 還是一樣吵...
三天後馬上告訴房東
他勸我再住住看,若真不能適應,會退我一個月的押金
後來我因為找不到更好的物件又忍耐住到六月
最近真的受不了決定要搬走
但他卻說兩個月押金是不能退的
tricky的事情來了,因為先前的模糊情況
導致我這兩個月房租都還沒繳
也就是我等於沒有押金在他手上
雖然很不道德,但兩個月就是好傷啊啊
請問我有沒有機會,又,可以怎麼談判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