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退租返還押金問題

作者: anlisha1991 (Ori)   2014-07-30 21:51:32
我們租屋的時間是102/07/20~103/07/31
而今年的七月左右管理員告知我們前房東已把房子賣掉,所以我們將有新房東
而管理員將不繼續負責管理的工作了,後面會有仲介跟我們接洽後續。
我們在七月中時就已把這間房子清空整理完且搬走了,也都繳完當月房租
在那之前也都跟管理員說過油漆剝落及冷氣漏水的問題,搬走後也告知管理員了
之後,仲介打來說要簽新合約,他們說房東要交屋。
因契約裡有一條是:甲方如將房屋轉讓他人,在租期租金不變原則下,
乙方應無條件重新配合簽約
約了7/27簽新合約一樣是102/07/20~103/07/31。「內容都一樣,只有出租人不同」
當天簽好約也告知了冷氣漏水跟油漆剝落的問題,他們告訴我這幾天會聯絡31日退租時間
這幾天等不到電話,於是撥電話給房仲詢問時間,他竟然回:「對吼!明天31號!」
總之電話中房仲一直說要我們「跟舊房東拿押金」。
也一直說:「押金沒有當天退租就退還給你們的啦!我以前在外面租房子也是這樣啊!」
「我們要看房子修繕的狀況後才會退還押金給你們啊!」
可是當天簽約就已經告訴他們房子的狀況了,房屋契約也載明那是甲方的責任了。
所以想請問因為契約裡有一條為:「甲方如將房屋轉讓他人,在租期租金不變原則下,
乙方應無條件重新配合簽約」
所以我的押金應該是要向新房東請求返還嗎?
正常來說,不是屋內物品點清及繳完水電費當下就能返還押金了嗎?
如果先返還鑰匙,還未拿回押金不就是我們權益受損嗎?
請大大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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