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客未通知,自行解約該如何處理?

作者: shirojan (shirojan)   2014-08-15 15:26:50
最近親戚長輩遇到了承租人未解約,就擅自搬離的情形,不知該如何處理,
================詳細經過如下==================
二月:雙方簽訂租賃契約,期限為兩年。
四月:承租人未告知,擅自搬走,並停止支付房租。
(由於長輩在外縣市忙於照護重傷家人,並未發現房租未進帳)
八月:長輩接到台電電話,通知欠繳電費,才發現承租人早已自行搬走。
聯繫上承租人後,對方表示不想租了,並想索回押金。遲至今日仍未繳回鑰匙。
但是昨日至台電補繳電費後,發現四月份的電費並非無人居住的價格(?)
找出原租賃契約來看,並沒有清楚列出承租人(乙方)提前搬走該怎麼處理,
只有 [第六條 違約處罰]
作者: bikebikebike (bike)   2014-08-15 15:40:00
慘!
作者: kana8235 (忠誠度:脂肪 >> 情人)   2014-08-15 15:45:00
如果你有把終止契約的通話錄音,然後計算違約金額,扣除押金後,理論上是可以向承租人求償,但是我建議就此打住盡快換鎖及整理內部才是上策,不然他在裡面給你搞破壞這樣只會越弄越累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4-08-15 15:53:00
這種請走法律途徑吧...
作者: hitoma   2014-08-15 18:06:00
第四點..... 找律師幫忙?
作者: yies (我討厭)   2014-08-16 00:52:00
如果房客一直不出面解決。民法450條效力到了後就提訴訟請求遷讓房屋,別隨便進入換鎖。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8-16 02:30:00
這應該是可以去換鎖了。 交不交回鑰匙不是重點,他有沒有留備份鑰匙也不知道。 你們聯絡的結果,房客若不租了,看有沒有東西要清空。 如果沒有東星要清理的建議和他溝通的時候要確認有錄音或留書面(存證信)之類的確認房客要提前終止契約。 然後就可以結算扣掉押金之後,他欠你們的租金和水電費用還欠多少。換鎖之類的。 欠錢可以寄支付命令去要,如果不行就要提民事訴訟。 看對方是學生還是社會人士,學生比較不那麼耍賴,社會人士就比較難要到錢。 有確實的錄音或文字記錄(LINE)之類的,跟對方確認他要提前終止,你要進屋整理,在進去檢視屋況和換鎖。在此之前先不要提欠錢的事。 房屋先收回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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