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一下
我是跟我男友一起找租屋
二房東是我朋友 大房東是我朋友的媽媽的朋友
我跟二房東各租一間 5F一人一邊(整層1廳2房1衛浴)
這間房子是公寓的兩邊 5F-1跟5F-2
朋友本來是要介紹我租 直接跟大房東簽約
但是看房子的時候 大房東沒空來看(住不同縣市) 所以是我朋友帶我來看
簽約也是他跟大房東簽 所以理論上她就是我的二房東了
當初找房子的時候我就打算一定要能開伙 未來還想養寵物
朋友(以下簡稱二房東)帶我來看房子的時候 我看了很滿意
除了都沒家具以外 二房東說大房東之後會再給基本家具(後來給的也不好...)
我問二房東有沒有什麼特別規定 都說沒有
比較疑惑的是 客廳有廚房但是沒有瓦斯爐跟抽油煙機(抽油煙機的位置還被木板釘起來)
我有跟二房東說過 以後我肯定會需要開伙 這件事
她說因為大房東住的時候 考量廚房的位置是財位
開伙會讓財運不好 所以就不在這裡煮 然後就把廚房的設備拆掉了
我問二房東說 但是我要開伙啊那怎麼辦?
她給我的回覆是「就看我們在不在意財位問題了 不在意就開吧」
我認為這問題不重要 之後穩定下來再準備瓦斯爐開伙好了 就決定租了
後來有次熱水器壞掉 我覺得透過二房東找大房東間接連絡太麻煩
就要了大房東的電話 直接打過去詢問修熱水器的問題
也順便問大房東瓦斯爐的問題
大房東給的回覆是「她以前有裝但是拆掉了 我們有需要的話 下次她回台中可以搬來裝」
然後以後有其他問題可以傳LINE給她
後來房子住沒半個月就有很多小問題 本來就壞的或住不到3天就有問題的
(冷氣發出怪聲 遙控器壞掉 浴室拉門壞掉 噴頭壞掉 蓮蓬頭水管漏水 燈泡很久才亮等等)
我傳LINE給大房東都未讀 (遙控器跟噴頭自己先買了因為很急 不知道她願不願意付)
今天大房東傳LINE說 她老公11/1會來 請我們把問題寫下來 當面討論如何處理
(以下就直接貼上LINE的訊息)
我:「好的 那太好了 方便將廚房的瓦斯爐跟抽油煙機一起帶來嗎?」
她:「我先生說 那時在租5樓之一時 就不打算讓人開伙
如一定要開伙 就用戶外型瓦斯爐」(怎麼跟上次講的不一樣)
我:「戶外型是不接廚房瓦斯 要另外用罐裝的那種嗎?」
「上次打電話詢問的時候是告訴我們說原本有裝 但是沒在用所以拆掉了
如果有需要開伙可以再拿來裝」
她:「那時請OO(二房東)找室友時 有跟OO講5樓之一 不開伙」
「雖然那邊有瓦斯爐裝備 但 還是不要在那邊開伙」
可是這跟我們收到的訊息不一樣啊 如果當初知道不能開伙 就不會租了
現在我是跟大房東表明我們當初並沒收到不能開伙的資訊 (合約也沒寫不能開伙)
且長期住下來我們肯定會需要開伙 可能透過二房東商量有誤解
如果他們不願意提供 我們之後可能會再自己購買瓦斯爐
大房東還未讀 就怕她堅持說就是不能開伙
想詢問有沒有類似的情況 大房東跟二房東說的規定不一樣的問題?
如果大房東堅持絕對不能開伙 (我很在意這點 不願讓步)
她認為她說過這間不能開伙了 但我並無從二房東得知這項規定 該如何處理?
若因此提早解約 是否可以要求退押金?
另外當初看房子也說沒其他規定 上次和二房東聊說以後想養寵物
她才突然想到不確定的說 大房東"好像"曾經說過不要養寵物......(合約也沒寫)
這又是另一個煩惱了......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