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riko (哩扣)
2016-01-29 14:53:17(不好意思手機版排版不佳)
大家好
我朋友最近看了一間房子
當天就覺得很喜歡所以付定金2000元並且約好一週後簽約
過了三天後房東突然用一堆奇怪的理由說不租了
因此爬板加上谷歌大神得知此時可以要求同等金額賠償
跟房東告知需付賠償金時,房東竟然說我們在拿法律嚇他,說他比我朋友 懂
還說三天內告知不會造成實質上的損失,頂多退還定金而已
沒有必要賠任何賠償金
我朋友就說如果他要這樣,就只能依法處理
結果房東還烙一聲法庭見!
想請問我朋友就只能這樣悶不吭聲,跟他要回訂金而已嗎?
雖然2000元是小錢,但也是因為小錢所以很多人都覺得算了,才會讓房東這麼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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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大們可以給我們一些建議,謝謝!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1-29 17:08:00沒記錯的話 口頭約定就已達成約定了
訂金也拿回了,再多找一下而已,有必要找房東麻煩嗎?租不到就拿房客權益出來壓房東,比較像是惱羞成怒吧XD
作者: ririko (哩扣) 2016-01-29 18:13:00
是這樣沒錯啦...但也謝謝你的意見我們會參考!只是這件事讓我們思考訂金的意義~~
作者: perfect1012 (*.*) 2016-01-29 18:55:00
民法第249條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原po沒錯
作者:
medama ( )
2016-01-29 18:55:00很在意的話就去告他 懶得處理的話就算了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01-29 21:29:00那為什麼房客反悔,房東能吃掉訂金呢?
作者: perfect1012 (*.*) 2016-01-29 21:55:00
所以按民法249條第3款之規定,倘係可歸責於房東之事由而最終未履行租賃契約,房東應賠償其所收受之一倍定金,所以房東說不用賠償一倍定金是在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如有錯再請法律高手補充修正!
作者: ririko (哩扣) 2016-01-29 22:18:00
是啊我就是覺得房東這樣是在欺負不懂法律的人...也非常感謝各位大大們提供的寶貴意見!不知道有沒有人也遇過這種事,能經驗分享?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6-01-29 22:24:00噓的人自己沒法律常識,還把人家講得像奧客
打從ㄧ開始就很清楚法令,就算原po沒錯,也根本沒必要這樣做,人情留ㄧ線日後好相見,說實在妳們也沒互相損失什麼,為了ㄧ口氣,多拿2000元,值得嗎...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01-29 22:34:00請問樓上 日後是要相見什麼?怎麼不是房東端留一線呢? 是怎樣的邏輯才能講出這種謬論下訂的房客反悔 房東就會說自己損失了租給其他人的機會,那房東反悔,房客須重新找房 敲搬家時間跟搬家公司 這就算沒損失了???這才是真正的說實在好嗎= =還連噓人家 這是租屋板不是房東板好嗎!
個人觀點:我也是房客ㄧ族,覺得寧可素昧平生,也比四處樹敵好!原po要討也不是不行,只是出門在外,畢竟是出外人,還是小心行事為上!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01-29 22:42:00建議劣質房東可以另外成立板去帶風向 這裡是租屋族分享討論租屋經驗的地方 搞清楚了也轉太硬XDD
就說了我也是房客身分並非房東,只有ru大的意見才是意見嗎^^?房客都是出門在外生活,要走法律程序不是不可以,只是真的小心為上,因為大家都不清楚這房東是怎樣的人,若原po出了什麼意外,出張嘴鼓吹原po去跟房東槓上的人也不用負責不是嗎^^
作者:
Roia (自創人物失控)
2016-01-29 23:16:00單純就事論事,按照法律來說房東確實要賠償,今天如果是房客反悔就要被沒收定金,不然大家嘴上說說就好要押金幹嘛?這和原po朋友要不要跟房東討2000是兩回事,不要讓人以為是房客奧、沒禮貌不懂人情世故,其實很簡單,下了定金還反悔的那方就是錯的!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01-30 00:49:00kylechen865大大的一番言論 奇文共賞XDDD小的不才,有些許走跳法庭的經驗 如果原po朋友需要 可以站內信 一定幫~至於那個前面嗆噓原po見笑登生氣 後面話鋒一轉變成超關心房客安危的XDD forget it.至於是房東一族還是房客一族 id餵古歌就一目了然啦= = 阿不是跟女友立志要當好房東嗎在這邊嗆路人房客真的不太好喔 會留紀錄的好心提醒拉^^
要討錢就是走民事求償。 很多事不是法條丟出來對方就聽話。 像要討房租,要對方搬走,要對方不要深夜喧嘩要對方吐錢出來就要勤快一點跑法院了
放屁亂噓,那為什麼就算你提早一個月告知要退租,也要沒收押金,怎麼不會想說人情留一線,況且也沒損失
純噓ru大,原來ru大連文都看不懂,要當房東的只有女友好嗎?反正就算原po和朋友出事了,妳們也免責不是嗎?仍然勸原po三思啦!整體情況對方是什麼樣的人都不了解,就在鼓吹走法院,少害人不淺了,有些房東遇到一些恐怖房客提早退租,也是摸摸鼻子押金還對方呀,與其跟一個不清楚底細的人結怨,倒不如這2000就算了
聽你在說,有人勸他跑法院嗎?不是你在那邊亂說別人見笑轉生氣,又說的好像別人貪什麼…明明就是討論權益跟邏輯問題而已不是嗎?
就是論事的確是要賠一倍訂金,以法律上來說的確是這樣不過因為這樣要上法院我也會嫌麻煩啦,至於什麼人情留一線那種爆笑的話就免了,他都不留情了,我留什麼?
本來就是在討論,提我的觀點不行?怎麼感覺跟你們意見一樣才叫意見呢XD該表達的都表達完了,以上!
老實說這案例也是房東態度差,所以原po朋友不甘心不是嗎
所以原po問題很簡單,收訂金的一方反悔到底要不要賠償;另若收訂金三天內就想取消,需不需要賠償
奇怪了,三天的時間不是時間嗎?為什麼房東沒收訂金是合理,房客要求賠償就很超過一樣?
麻煩法理情好嗎?....何況情是房客要考慮的點,直接就拿情來削人家....說得好像是人家講法講理就是什麼好相見etc, 那法律定出來是好看的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1-30 14:37:00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可以吵那麼多,也真是奇景了當然是房東要退回2000,再賠償2000阿至於怎麼拿錢是另外一回事這三天,房客可能放棄了其他也不差的物件如果房東不收訂,房客可能就去租其他物件了現在房東毀約,如果房客租不到第二選物件,誰陪?敢收訂就要敢承擔,不然不要收訂
房客提前解約搬走被扣押金就叫正常,要認賠,房東毀約不想租就可以不用賠償,有沒有這麼好的事情下面有一篇還沒住想搬走的大概也要賠錢了,
作者: ririko (哩扣) 2016-01-31 01:25:00
了解了,所以我方有理但是很難執行就是了...謝謝大家的建議,上面大大說的沒錯就是因為房東態度真的讓人無法接受..再想想看怎麼處理了!然後謝謝ru大大我再私訊你喔!
作者: RiverTuo (River) 2016-01-31 02:01:00
請問付定金時房東有開收據給你嗎?有的話他賴不掉了,如果有文字訊息更好,總之他要賠你4000元。我的職業之一是房東,看了某K的發言內容真是令人歎為觀止...
下訂之後房東不租只要退訂金 那憑什麼房客不租就要被吃掉訂金? 所以訂金是單方面給房東爽的制度?? 某人的想法還真是好笑
作者: ririko (哩扣) 2016-01-31 14:06:00
當初忘了拿收據,但是有訊息記錄!原來原來從房東角度看來也會覺得扯扯的...(筆記
作者: ririko (哩扣) 2016-01-31 16:19:00
話說我們有地方可以公佈這種房東的版嗎?這個房東其實是在ptt找的
作者:
FQASS (艾斯)
2016-02-01 17:32:00這樣子說好了,如果原po的住處已經被預訂 結果這狀況讓他得再續約一個月 或一期 那預約的人的權益 原po房東退2000就能了事? 假設預約的人房間也被預訂 那找誰? 拿2000睡Hotel 你甘願? 說不定要睡幾天摩鐵都不知道
房東不想虧,房客虧應該嗎?真的很欺負不懂這些法律的房客!
作者: likehaha 2016-02-02 18:10:00
說真的就算凹下去住到!不覺得日後相處很難嗎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6-02-03 21:56:00嗯,惡質房東,聽起來態度就很差
按照法律來講賠償一倍定金是正確的事情,實務方面房東態度欠佳,本應該受到該有的制裁,台灣的租賃法令過於草率,導致租賃市場的交易保護不夠完善。
作者:
KY1998 (HAN)
2016-02-06 13:51:00口說沒錄音,法院講求証據一定叫你們自己和解鄉民用講的都很容易,上法院很囉說好嗎
作者:
TennisC (兩年多)
2016-02-09 23:28:00嘖嘖
作者:
Clinkz (Bone Fletcher)
2016-02-10 23:27:00奇怪 我反悔的時候怎麼房東都沒人情留一面 退我訂金呢
作者:
haymei (haymei)
2016-02-15 11:08:00同意要求賠償 為什麼只有租方反悔要賠 房東反悔不賠 難道他的時間比我的時間有價值
契約本來就是雙向的,定金多少就是賠多少,雙方都一樣
作者: j66842119 (黑癢) 2016-02-23 10:38:00
房東要賠償 且收訂金當下就要求簽約或簽立證明書
作者:
papating (.....)
2016-02-25 13:48:00恩恩~有人覺得房客要留情面,但房東權利當然要走法律沒得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