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可以以押金代替房租給付嗎?

作者: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16-02-17 19:21:48
我朋友租一間套房
覺得房東是那種錙銖必較的人
有預感會被用各種名目在退租後扣押金
如果真的到退租時真的被扣押金才做反應
可能都太遲了,怕要拿錢還要透過法律途徑
所以才上來問問大家意見
假如押金當初簽約時是繳兩個月房租
那可以在租屋期限最後兩個月開始不繳房租
當然除了房租之外的雜費還是會繳
只是打算剩下兩個月時
以簡訊通知房東說剩下的兩個月房租
開始由押金裡扣除
這樣的方法可行嗎?
當然如果真的退租後有需要賠償或修復的地方
還是我們房客這邊負責
作者: gwen31337 (嘩啦啦~)   2016-02-17 20:34:00
先想想押金的用途為何 沒有錢的保證說會負責房東也怕況且有時候連押金都不夠賠償或修復如果遇到這種房客應該很少房東會敢租別把房東想太壞 都還沒遇到就這樣 太未雨綢繆了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2-17 21:13:00
先把房東想太壞,藉故不交租金,退租時房東不刁難才怪押金是不能抵租金的,會想這樣做的房客,能好到哪去....房東如果用不合理的方式扣押金,你就不要還他鑰匙怕被挑小毛病,就把房子打掃好,就沒有毛病可挑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2-17 21:16:00
公布一下你朋友的身分證字號就好了
作者: ghjkl2222424 (淚點拋)   2016-02-17 22:02:00
覺得房東="=租屋不就互信,如果房客這樣提我也會先懷疑他
作者: aeiecaeiec (遠行)   2016-02-17 22:40:00
既然你都說這方法無不法了 那你還上來問的用意是?別人跟你說不OK 你還是堅持要這麼做阿 那何必PO?
作者: vincent1234 (ABCDEFGHI)   2016-02-17 23:43:00
請google押金的定義好嗎?
作者: wujiarong (鍵盤宅宅)   2016-02-18 02:09:00
你其實就是你朋友吧?反應真大
作者: minihouse   2016-02-18 06:28:00
嚴格來說是不行啦,除非房東同意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2-18 10:49:00
你這麼愛搬法條,為什麼不告房東私闖民宅?我覺得你已經決定怎做了,只是來尋求支持者的聲音而已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2-18 11:22:00
除非房東同意 否則法規上不可行 就是這麼簡單明瞭已知法規上不可 不問房東來問我們 不被檢討是想被怎樣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2-18 11:27:00
不可行你的標題問爽的嗎?都決定要做了就去做吧可不可行這種問題,是在決定前討論,不是決定後討論後來的補充,看起來根本是明知不可行而為之奉勸你,做人是互相的,你要自私對人,別怪人自私對你沒有人要你朋友吃虧,你本來就預設房東會佔你們便宜房東擅自進房,你就該請你朋友搬家了在溼氣重的季節或區域,如果沒開除濕機的話某種程度算是不正常使用房子如果因此造成壁癌,被念也是剛好而已整篇文章建立在一個假設之上,回你這文章也算是我太無聊了那就簡單回應就好,不可行,結束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16-02-18 15:35:00
好兇! 1.房東擅闖房間,有法律問題,租客是否追究自己承擔2.押金不能折抵房租,產生民事上的債務問題,房東有權追究結論:不是"你朋友"不想走法律途徑就可以避免,建議好好溝通自己的權益自己捍衛,小心偷雞不著蝕把米壁癌若無法舉證房間交付前即有,房客有維護房間設備的責任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2-19 00:03:00
壁癌要看造成原因,沒有一定哪邊要負責正常使用或天災造成的,房東負責但不當使用和惡意破壞,是房客負責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16-02-19 00:34:00
再噓! SP大講的沒錯,還有原PO引用的民法437條,原PO可能需要再看仔細些,這裡是分享討論,原PO若認為是房東版就慢走不送再噓,擔心房東未來可能會亂扣錢,所以先違約不付租金。這真是本末倒置的最佳示範。未來若真有不合理抵扣押金,承租人得以循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但承租人若積欠租金,出租人也可以追討,白話就是,押金是押金,租金是租金,承租人不想麻煩循法律途徑,不代表出租人也怕麻煩,搬這麼多法條,可以直接執行,來這是想討論還是討拍跨攏某噓你是因為態度,發文別怕人噓,不是你發篇文就是一言堂,租金別繳了,看後續會怎麼發展,最好上法院贏官司,再上來打我的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2-19 09:51:00
只是懶得查法條貼在這邊給你看而已有本事去弄間房子租給我,我破壞完,然後你負責修繕我提壁癌只是針對你錯誤的回覆而回復公開討論區,你講錯了,別人不能指正嗎?你可以去開個人版,在那邊取暖就好壁癌的部分哪邊錯誤請自己看,我相信99%的人都看得懂糾正錯誤只是避免有人誤導視聽而已你如果認為你說的沒錯,就弄間房給人,破壞完由你修如果心有不甘,請抱著你的法條上法院去主張給法官聽相關新聞也夠多了,自己慢慢爬吧還有,我指正錯誤是避免誤導視聽,不是給外星人看的沒有人推測你或你朋友如何使用房子,別亂腦補你提出的那幾個規定是,正常情況下房東要負責的部分要不要補上不正常情況下,房客要負責的法條?誰推測?這麼簡單的邏輯都不懂嗎?壁癌修繕沒有絕對誰負責,這很難懂嗎?回去看你的發文吧邏輯不懂的話要問,我沒有要跟你討論"你朋友"租處的壁癌非常同情"你朋友"的房東,租到了這種房客
作者: js9150812 (Daka)   2016-02-19 10:33:00
一碼歸一碼吧 他擅闖 你該告,壁癌請專業來判還好我租約會寫不能欠一個月以上 不然就違約直接扣你押金 叫你搬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16-02-19 13:12:00
再噓,原PO無奈,說人腦補,自己也腦補房東要占便宜...人不是一定先想到自己,是原PO只想到自己...想談法,就不該設前提,敢情是法院你家開的?所有人的回應很明顯,不可行至於不繳租後續所產生民事上債務的糾紛可以實際操作我很期待您上來分享法院判決的結果討拍拍的是誰應該很明顯,我就是噓你的態度我已經看完了,噓你態度在您的前提下本篇文章本就無討論的價值,我純噓您回文態度腦羞?惱羞?何謂討論可行性?有人的國文老師要哭哭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2-19 17:16:00
10:49那推文哪邊挑釁了?房東擅闖、你又愛搬法條,為啥不去告?我是認真問的我覺得你根本是被10:57那個推文刺激到了,哈哈吃虧不走法律途徑是你家的事情但不走法律途徑、卻決定用不可行的方式幹的,是你既然都決定怎做了,問可不可行有甚麼意義?不是問爽的?那就是問心酸的了?根本討拍文無誤
作者: lostnorth (北風)   2016-02-19 17:46:00
原 po 態度
作者: wujiarong (鍵盤宅宅)   2016-02-19 20:11:00
我覺得就拖欠租金吧,反正出事也是”你朋友”的事
作者: motiontech (Gordon)   2016-02-19 22:43:00
還好我平常有燒香才不會遇到這種心態可議的租客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6-02-19 23:55:00
其實我不太懂原po跟推文爭個輸贏的想法,重點是跟房東的後續吧,你在這邊爭贏了有什麼影響嗎……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16-02-20 01:55:00
可能以為爭贏了上法院也會贏...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2-20 12:50:00
他po這文根本沒意義阿,都決定怎做了,何必問可不可行愛搬法條又說不願意走法律途徑,那搬法條幹嘛?意圖故意欠租、卻又愛搬法條,不是很矛盾嗎?難道欠租不違法嗎?只是換房東搬法條來追討而已在外國,即使是這種小小的不良紀錄,都會被重視每個人的人品值多少錢,是自己決定的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6-02-20 18:12:00
押金不是房租 身為房東 我不會接受
作者: guani (如果有一天™)   2016-02-20 20:45:00
這...
作者: pickmeup (pickmeup)   2016-02-20 22:39:00
推Lilyhsu,與其在這爭輸贏,不如請你朋友直接發簡訊給房東算了
作者: aeiecaeiec (遠行)   2016-02-22 20:55:00
這麼愛搬法條不會去法律板問喔 而且在這爭贏有屁用逆被告上法院你要說是租屋板板友跟你說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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