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租屋遇到疑問,請大家協助謝謝!
先前在591上看到一間不錯的套房,也和房東約了看屋
約看之後對於屋子的狀況還算滿意,有意承租
但是房東卻提出有點奇怪的兩項要求
一、他說實際租金為 9000元,但合約上要寫12000,因為怕別的房客問起會不好解釋?
口頭上的承諾實在沒有保障,很怕簽約了之後房東之後要求租金要按照合約,不
知
到這樣有沒有其他的解決之道?抑或其實這樣就實在太可疑?
二、要求看屋隔日,若喜歡的話要馬上會訂金至指定帳戶?
沒有簽約什麼的,很怕房東拿了錢就跑,成為拒絕往來戶
以上,希望廣大的鄉民可以替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