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簽約時,還是記得要拍照存証呀~
事情經過:
昨天晚上約房東看房,直接就簽約了。但是因為當時沒有帶現金繳訂金,房東就把兩份合
約都留在他那,說今天繳交訂金時拿回合約。可是今天傍晚打電話過去,房東臨時反悔不
租了。還說我們還沒交訂金所以不算,契約他已經丟到垃圾桶了,之後電話都打不通了。
我只是希望能再約一次,取消我們的契約而已,可是現在房東完全就是搞失蹤呀!)
請問這種情況:
我應該堅持要看著房東把契約銷毀嗎?
他應該不會明年來告我沒有旅行契約,要我繳交房租吧?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實在很無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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