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屋招租, 其中一個女大生,對談感覺不錯, 就約了家長和女學生一起簽約。
簽約過程中和家長聊天,發現家長非常渴望了解 孩子的一切行為,交友, 甚至希望我們
房東可以多注意孩子的行蹤,是否有回去睡覺,甚至帶什麼人回去套房…
等到都簽完約之後, 女學生有事情先去學校找老師 ,家長才對我說他家孩子有憂鬱症。
之前因為對學校課業沒有興趣,轉系又不順利 ,情緒整個爆發,經過醫生診斷是有憂鬱
症, 勉強念完下學期之後休學一年 ,現在復學兼轉系。
家長是說目前狀況都良好, 沒有再回去找心理醫師和服藥,只有找學校的輔導諮商老師
。
詢問是否有傷害自己或傷害他人的傾向, 家長回答說沒有。
家長是很誠實的告知 ,但是對我而言實在壓力有點大,很擔心萬一他復學又轉系,新的
環境,新的課程,新的同學。如果不適應,憂鬱症又整個 發作的話, 不知道會做出什麼
事情來…
目前只有先簽約,7月才會搬進來。不知道是該認賠 違約還是給女學生一個機會?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