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板橋市中心約滿交屋經驗

作者: salosala   2016-06-18 02:18:37
(借帳號PO文,請勿寄站內信謝謝。)
本人與老公之前在板橋市中心的FX B棟某戶樓中樓小套房租屋居住,
由於房東實在令人無言,努力撐滿一年後決定速速搬遷。
以下本來想要將約滿交屋與房東交手的故事仔細寫出來,
但實在太瑣碎,所以只條列式把重點寫一寫,
居住期間發生的事因為相較之下不算什麼,就不特別提了。
只希望不會有其他房客遇到這位無法溝通的房東。
1. 交屋前一天,房東未經同意侵入住宅。
2. 房東說,是管理員告訴她可以進屋的,管理員在旁邊溫和地打她臉,
但她持續跳針而且把氣出在管理員身上。
3. 警察到場,房東跳針說她"是屋主",當然可以任意進出房子。
4. 房東未經同意侵入住宅後,因我們尚未打掃整理,也有東西待修(第4點),
所以房東拍照存證,並對我們索賠,要求換磁磚換水龍頭等等。
5. 廁所洗手台的水龍頭鬆動,房東要求扣押金16,000元,結果我把螺絲
鎖一鎖就修好了。
6. 交屋前兩天我就到水電瓦斯公司結清帳單,但房東說她一開始有幫我
們付半個月費用(拿不出繳費證明),要求我們依比例多付半個月的費
用,不付就不退押金。
7. 房東要求把租約上她的個資塗掉,不同意就不退押金。
8. 房東硬搶奪租約,要塗掉她的個資。
9. 最後房東找不到理由扣押金,我們請她先把應退押金36,000拿出來,
我們再還鑰匙。房東不接受,不先還鑰匙就不退押金。
10. 無論怎樣,只要我們延遲交屋,每延遲一天就扣押金忘記幾百元,扣
到沒有為止。
11. 房東最後希望先退還押金20,000元,說要我們信任她,她的房子不會
跑掉所以他人也不會跑掉。
12. 房東原來根本就只打算付20,000元,最後我老公"陪"她去ATM不知道
是解定存還是其它解什麼約(房東murmur),才有36,000元。
時間點如下:
4/29 至水電瓦斯公司結清費用
4/30 我與老公前腳剛把家用物品搬離板橋,房東後腳就擅自闖入
5/01 下午三點與房東約好交屋
5/02 租約到期
作者: airback76 (雜魚)   2016-06-18 22:48:00
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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