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合約裡有寫中途解約不歸還任何費用

作者: TamamaNito (TamamaNitouhei)   2016-07-01 15:15:29
因為個人的因素
要提前解約
我簽的是一年的約(今年7/1~明年6/29)
錢已經繳了(一次繳清)
我想要提前解約
但合約書上有寫"若中途解約則押金.房租及其他費用皆不退還"
請問版友
是否就無法退還任何費用
或是只能跟房東商量
作者: osioli (和平奮鬥愛動物)   2016-07-01 15:20:00
問問房東 可否由你找人接手..整年的一定是較優惠或以平均數一個月賠償! 看房東是否接受...不然就走法律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7-01 15:22:00
簽約內容是月繳還是年繳?
作者: osioli (和平奮鬥愛動物)   2016-07-01 15:22:00
跟房東談談看 以不優惠的方式 認賠1個月 這是最合理的
作者: osioli (和平奮鬥愛動物)   2016-07-01 15:29:00
房東這條款 比張淑晶還狠了 不住一整年+押金 全不退 有點誇張!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7-01 16:18:00
若學區附近也無可厚非,超過6月很可能會空一年不過契約乾脆把提前解約拿掉,簽完約就是屢約完畢,要轉讓就再談。我一年一簽的約就都把房東房客提前解約的特約拿掉了,當房東一次也沒用過提前解約,碰到不好的忍一年就算了,給房客提前解約,不好租的時間倒是真的空好幾個月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7-02 01:42:00
感覺是努力找人接手比較實在,看起來就像是年繳....哭哭了繳了不住是你的選擇,只能吞下去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6-07-02 11:13:00
找人看要不要接手吧!你當初要貪便宜,想說付租整年有折扣,但租屋狀況都不了解,簽約是雙方同意白紙黑字的事,你本來就是要選擇每約月付房租,才會比較保險
作者: lun0214 (lun)   2016-07-06 09:07:00
下次看到這樣的約就別簽了,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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