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個月跟鄰居租了路邊一間獨棟兩層樓要開店面兼木工工作室
因為屋況不是很好,房東是老鄰居了她不想花錢在這屋子上面
所以我花了很多時間整理,設備也都搬進去了
最近下雨牆壁還是會滲水,才打算要漆外牆而已
昨天出門回來發現外牆被釘了建商廣告
跟房東反應後她說我只有租室內
但當初簽約時房東並沒有告知這件事
而且我要做生意自然也會使用到這部分
後來我又請房東女兒跟她媽媽溝通
我與她女兒口頭協調好讓建商廣告掛完這一期三個月就不再掛
但之後我又在打電話給建商請他們三個月後要來撤廣告
建商竟說那是我跟房東的事
而且是房東主動找他們的
所以他們還打算繼續掛廣告
跟我沒有想要好好溝通的意思
請問法律上外牆的使用權是否歸屬於我這邊?
外牆還會滲水,造成室內牆壁漆面會持續損壞,這部分的損失算誰的?
還是認賠解約?
希望版上的大家可以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