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住在北市區,住在目前的套房已經9個月了
只是九個月住出不少問題。
前陣子住到一半冷氣漏水,廁所牆壁突然膨脹,住的樓下是營業場所,員工講話很令人不
舒服,管理員講話態度惡劣,觀感很差。
然後房東上個月決定賣我住的套房,雖然說可以讓我住到約滿,但這段時間會有房仲帶人
看房,起初想說不多,但有時一個禮拜會有三天收到房仲來帶人看房的電話,有點讓我感
到困饒了。
才會想提早搬走的念頭,只是不知道該如何跟房東說,因為是違約,但又想看能否提早解
約,拿回押金,畢竟也住超過半年。
想問下我該如何跟房東談,然後能提早搬走,還能拿回押金的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