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前房客不搬走可以怎麼辦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6-12-12 07:48:19
台灣的法律好像是保障房客的,因為認為房客是弱勢
但真的遇到租霸,房東也只能認了
假設 你的房子有房間讓朋友暫住,沒打契約
如果有一天,你要整理房間進入,朋友還可以告你擅闖?
同樣的,在已經沒有租約的情況下,房客也沒有付房租,房東要取回自己的房子,竟然只
有打官司這條路
等到二三年判決下來,耗費光時間與精神,房子可能也被破壞的差不多了
所以除了慎選房客之外,還有沒有辦法,在租約到期的情況下(也提前一個月告知房客不
續租),能請房客搬離?取回自己的房子呢?
※ 引述《asaaaas (asaaaas)》之銘言:
: 若前房客租約到期卻還不搬走
: 是租約到期房東就能強制趕人嗎?
: 還是要到押金扣完?
: 如果房東已經租給下一位房客呢?
: (現在狀況是...前房客6/30到期,結果沒搬走
: 新房客的舊住處也是6/30到期,已從舊住處搬出,結果現在變沒地方住...Orz)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16-12-12 15:19:00
單純借朋友住沒收租金也沒簽契約的話~可以直接進入吧本來有租約~續期沒簽等於轉不定期約~就按照不定期約來走
作者: medama ( )   2016-12-12 18:51:00
æ–·æ°´æ–·é›»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12-13 16:06:00
斷水斷電是犯罪的有時候,討債公司的一些合法手段,很值得參考對付惡人,就是要比他更惡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6-12-14 02:30:00
目前聽到的都是用更惡劣的手段處理 不然無解
作者: tz2733 (這就是人蔘呀~)   2016-12-15 18:07:00
租約公證
作者: jsports1 (此時不抬更待何時?)   2016-12-17 09:26:00
你會想拿來比較的國家的法律都是保障房客的
作者: playcat017 (playcat)   2016-12-18 22:44:00
租約公証可以順利到房客搬走大概3個月到半年,這段時間房東損失無國賠,房客可以賺6個月的白住,過份一 連水電費都留給房東
作者: tz2733 (這就是人蔘呀~)   2016-12-20 20:18:00
如果跟房客說要租約公證會有篩選房客的作用嗎?(純好奇問)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12-20 23:56:00
一點點, 台灣沒有建立租屋的信用背景調查, 公證也不保障信用紀錄良好, 只保障對方欠租兩個月你可以中止租約並驅離房客. 欠租的部分寧強制執行下去才知道對方兩袖清風, 身無分文, 拿一紙債權憑證, 也要記得常常去清查對方名下財產, 否則錢一樣要不到. 公證算最低限度損失的預防方法, 並不算篩選法. 591有看過跟律師房客去公證, 結果還是被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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