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817105 (mei-ru)
2017-06-22 16:50:19大家好。
近期梅雨季,天花板開始漏水,床跟枕頭都濕了,牆壁也不斷滲水進來,有跟房東反應。房東才說上ㄧ個房客住的時候也有漏水問題。
房東第二天有請水電師傅來看,第五天開始施工。施工時把樓上地板挖掉,沖水洗地板,我們房間天花板漏水又更嚴重了,回家時還差點滑倒,整個床、枕頭、棉被、地板都是濕的。
後來跟房東說要解約,但我們的合約到8月底,所以房東說要從押金扣ㄧ萬元。
原本房間內有兩張單人椅,因椅子上都是碎玻璃且又破掉,所以我入住第二天就請房東搬走,房東說他也不要了,叫我搬去丟掉。現在說扣的ㄧ萬元是賠償那兩張椅子的費用,還有ㄧ次我把自己鎖在房門外,請房東來幫我開門(車程5-10分鐘),房東說這個跑路費也含在ㄧ萬元裡面。
想請問大家,扣ㄧ萬元是合理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