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剛創業半年,當初是和房東簽約三年
(合約是制式房租版本,不得轉租給別人)
以目前所在的商圈房租均價來看,租金算相對便宜的
由於之前不是做這行,長期久站身體出了一些問題
當初房子是40多年老房,屋況ok,但十幾年沒人住,也花了很多心力整理和裝潢
目前打算再過三個月左右(租期到一年,還剩兩年)
想開始刊登頂讓的訊息
上網查了一下,頂讓的前提是徵求房東的同意
並還要請他和我中止合約,並和頂店者再簽合約才行
目前打算的說法(也是事實)是:
謝謝當初房東當初租給我做生意
>身體出了狀況,椎間盤突出不能久站,板機指手長期疼痛
>但當初也花了很多心力及投資在這間店
>希望房東可以同意讓我頂讓
>頂讓同時也是幫房東找下個房客,想先了解房東出租的條件有無要變更的
>若找到頂店者,希望押金可以退
不知上述的說法,若你為房東會覺的ok嗎?
有無其他的建議?
因為真心希望可以頂讓成功,房東若不同意一切就免談了
再麻煩各位可以給一些建議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