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被房東以各種理由扣押金

作者: myqbox (myqbox)   2017-07-26 09:08:15
不好意思各位,但小弟和房東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上來詢問各位意見
4年前我和我的母親一起和房東本人在租屋處簽約(在台北市和平高中附近 無電梯 六樓
有加蓋)
當時合約內容大致上以下:
五樓雅房一間(原為陽台,朋友說陽台不可當房間使用)
廁所及洗衣機五位房客共用
有濾心過濾飲用水 無飲水機
無冰箱電視
每個房間有獨立電表
一個月房租6000元+500元水電費
房東當時說水電費多退少補,當下我們也覺得合理
(但房東從未和我索取或是寄帳單給我,從無提及水電費)
至第二年,我獨自和房東續約
因我暑假寒假並不在台北,我問房東那退的款項或我需要補足的款項要怎麼結算
他一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的說:沒有多退少補這件事呀!我為了給大家方便,看以前房客
差不多平均一個月電費五百元,就一個月收五百元就好。
當下我的想法是 :500元包水電,那我以後也不必刻意省了,既然他沒有要退款。(不知
我理解是否有誤)
後三年,房東也不曾和我提及電費
就在最近解約時我和房東要求退還押金(沒有當面交屋,我將鑰匙給他在租屋處的暫代管
理人,我現在知道這是錯誤的舉動,應該當面交屋並確認屋況無誤後交還押金)
他原承諾我過幾天會匯款,但他提到了要對電費的帳
我問他不是一個月五百元繳了嗎
他說五百元是公共水電費,房間的另計
那不就等於我一個月電費要繳近千元?
一間廁所、洗衣機這樣一個月要繳五百元?
他反問我覺得500元冷氣可以一直吹合理嗎
我就說那我們回去找合約再談了
他開始說鄰居抱怨我往窗外丟垃圾、水果蒂至樓下屋頂,但那位暫代管理人非常熱心,叫
大家把垃圾放置走廊他會清理
我何必要把垃圾丟出窗外,更何況我連水果都沒買過
陸續提一些與此事無關的過往
我有造成當時交屋的椅子、床墊損壞
因此我也表示願意賠償
但房東用中空木板隔間,牆壁受潮有龜裂的情形
他說是我造成的向我求償
在這點也無法達成共識
最後一點我想請教的是
我第二年和房東續約,但合約有效年只有一年
後來我們口頭上達成共識,我依然如期半年匯一次房租且沒有交還屋子
就這樣多住兩年
那這樣後面的合約關係還存在嗎?若不存在我們現在必須以什麼方式解決呢?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問題有點多,還麻煩各位不吝賜教,感謝!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17-07-26 09:14:00
就轉成不定期約而已~合約照原本的喔~就搬出不需要照一年約的效期~提前告知就可以解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7-26 09:24:00
雅房的公共水電費,一般就是洗澡洗衣的水電費,很無感,但總是有洗澡吧
作者: u87ck6 (御木)   2017-07-26 09:33:00
所以房東給你方便算五百電費,你就開始吹冷氣吹不用錢?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7-26 09:53:00
雙方承諾就好了,房客要吹冷氣吹到爽是房客的自由當房東的以後不要傻傻的當爛好人我有認識人就這樣被轟出去的,兩個月電費8k多,瓦斯3k多房租好像才7k還7.5k而已
作者: blackZ2   2017-07-26 13:12:00
房東想要便宜行事收五百 這風險房東也得承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6 13:15:00
主要就是水電對帳吧。如果沒有個別電錶。請房東提供每月繳費帳單。來依照戶數均分吧。如果房東說丟了。直接去台電台水申請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7-26 13:19:00
雙方接受就成交,不接受就拉倒,看帳單實在多餘....房東想要改變條件,就找房客協商,房客有權拒絕進入不定期約,房東大概只能收回房子了亂丟垃圾的部分,請房東舉證是你丟的,不然是毀謗罪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7-26 14:08:00
我很好奇房間電另計,4年結算要多少錢,算一個月50度,4年也2400度了。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6 14:10:00
一度算五塊,公用水電一個月每人一百度?我贊同SP大,一個月就是收6500,都住到第三年了,不要說什麼認知不同,就房東想多凹不肯依約行事而已。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6 16:35:00
樓上每篇都仇房東到有點走火入魔。先把事情整個釐清楚吧。你們合約延續這沒問題。一開始合約上有沒有寫水電如何支付?房東現在是打算跟你討多少?如果是多退少補。預收每月500這沒問題啊。請房東拿出水電繳費記錄來扣除就好。就是比如一年你們應該負擔的水電是8000。你們預付500휱2=兩人住一個月水電全包500這的確是不正常的低。而且你有說有獨立電錶不是嗎?那應該很好算啊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6 17:22:00
就事論事,樓上才是護航到走火入魔吧?且不說當初講好的就是一個月六千五含水電,別忘了民法規定契約的達成包括「默示」,住那麼久都沒表示意見,早就達成「默示」的條件了。我沒必要仇房東,SP大我就很推,他就是真正的合約派,違約的人不管房東房客他都批判。這些文章都沒披露真實個資,我一向是當案例來討論而已。不要老是用貼標籤和惡意扭曲的方式,我說「和房客打好關係」,你就扭曲成「在說只有壞房東」。然後又要貼標籤說別人在仇房東,上面那篇已經懶得理你了,還跑來這邊尋釁,真的夠了。既然是沒有真實個資的案例討論,我就是完全依照原PO給的資訊來判斷,那就是房東違約。除了可以舉證的設備損壞之外,他無權再要求任何水電費,不管他拿不拿得出單據。
作者: TRosi (Rosi)   2017-07-26 18:11:00
房東的第一個說法,那每個月五百為預繳,如果超出,那房東當然可以再要,相對的,如果沒用到五百,房東也該退還。第二個說法,等於可以理解為房租每月 6500 含水電,那雖然原 PO 放假沒有用電,也不能要求退費,每月 6500 兩不相欠而事實上,房東沒有退還放假的電費,而原 PO 也沒有抗議。其後原 PO 又續住三年,雙方皆未再提出異議。那雙方的約定明顯已經轉變為說法二,每個月房租 6500 含水電。如果已經約好房租包含水電,房東又想在房客退租後從押金裡面再扣,我想任何人都難以接受,何況以原 PO 的說法,房東態度並不友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7 00:41:00
現在我就是在詢問合約上是怎麼寫的。而且你說房東不友善?一個月兩人住水電費收500這樣叫不友善我也是挺佩服……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7 01:07:00
你這樣的閱讀能力我也是佩服...房東隔年續約的時候,改口電費沒有多退少補,就等於是在說月租 6500 含水電了,上面 T 大都幫你釐清了。你再去把 6500 拆成房租 6000,然後水電只收 500 所以房東好棒。那拆成房租 6400,水電 100 好啦,房東不是更棒?拆成房租 6499,水電只收一元,房客是不是該下跪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7 01:23:00
嗯。所以就直接去告房東要求房東返還押金吧。順便再去檢舉個逃漏稅。補四年的稅。好好教育一下這個不友善的房東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7 01:29:00
房東拒絕退還假期水電費的時候,就推翻每個月預放五百水電費,多退少補的原協議了。等同這個物件就是水電包含在 6500 的租金裡,這個模式沒有異議的運作三年,已經符合默示契約的條件了,就這樣而已。你真的莫名奇妙,這裡誰在說稅金的事?上一篇我不想理你,就要扯來這篇吵,就事論事很難嗎?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7-27 02:36:00
原PO的契約大概沒寫水電算法, 不過房間電應該是要另計的, 不然幹嘛裝電表. 也有的雅房只有冷氣電另計, 包其他水電, 因為雅房的公用水電大概只能用人頭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7 03:57:00
我也覺得有電錶。就用電錶計算。把入住到現在的額度算一下換算電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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