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找一個新租屋處,想請教一事,
新租屋處是分租套房(像公寓三房一廳,除了每月固定要繳的房租費外)
房租費已含水費、管理費、網路(另外不能開伙)
房東說另外固定收每個月450的電費,冷氣的部份則另計按電錶計價(一度5元)
想請問如果下班回房間後,可能只會使用電腦,吹吹電風,開電燈外
這樣子房東每個月要收450元的電費(純電費),這樣子算便宜嗎?(冷氣另外算喔)
因為我之前租屋處是看台電的帳單,每期2個月收一次電費
大概每2個月一期用電,非夏季都在100度內,夏季吹冷氣有時會到200度
2個月繳一次非夏季在200元內,夏季可能會到300~400元
如果這樣子去計算新租屋處,想請問這樣子到底划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