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懷孕跟先生在找租屋然後先生的老闆說他的岳父在楊梅有一間三房要租,
他老闆告訴我甚麼都不用準備,一卡皮箱就可以住,結果我先生先去看,當下就
先答應人家說要租,我不知道他已經答應說要租,晚上他再找我去看,我看了一下
只有主臥有窗式冷氣,客廳和其他2間都沒有冷氣,主臥只有床櫃沒床墊、簡單的衣
櫥,客廳是木頭椅子、房間型的小電視櫃、簡易鞋櫃,其中一間房間也只有床架,
最令我在意的是廚房沒瓦斯爐、沒冰箱、沒洗衣機、水龍頭壞掉的,總結他附的家電
就是主臥的冷氣、浴室熱水器、簡易型的開飲機,含地下室車位,大概20坪左右,
屋齡大概20多快30年,隔音很差可以聽到鄰居的聲音,距離我先生要上班的地方開車
30分鐘,騎車40~50分,鐘房東說原本租15000/月,給我先生租10000/月,以我租屋
的經驗這真的只值8000而且我覺得有被他老闆唬爛的感覺,一卡皮箱入住咧...
為了這件事我跟我先生鬧得不愉快,是我認知錯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