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經營早午餐,結束營業,要把店面頂讓出去。
近日卻接到房東的電話,要我負責店面的鐵捲門換新,
但我接手的時候,鐵捲門本身就有損壞,勉強可以上下,
房東給我廠商的一年保固,至少保證一年內鐵捲門開啟上下沒問題。
我退租給房東,就是房東當初給我的狀況
這中間我自己還維修了許多次,
現在要求我負全責換新還給房東,這樣對嗎?
房東壓著我的押金不肯退,
說當初是我自己沒有要求上一任要換新,
現在接手的人要求了,所以我要負責,
房東只負責收房租,鐵捲門的修繕他不經手。
一換就要換兩扇鐵門,一個馬達,跟我說估計8萬多~~
除了我的押金5萬,我還要自掏腰包出錢....
我講都講不過房東,錢也拿不回來~
我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幫助嗎?
謝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