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公司附近找租屋
看到一間獨立門牌套房
價格/地點/環境都完全符合我的要求
唯一問題就是
仲介說這間套房房東已經在找買主
同時也想繼續出租
租屋期間如果有買主假日想看房子再和我約看
如果發生買賣也不破租賃
新屋主還是得讓我繼續住
我也打算只租一年,所以不用考慮續約的問題
但是還是有一些疑慮...
例如
1.只要新屋主出的了違約賠償金,他是不是就能要求我搬走?
2.假設我不想搬走,新屋主是否有能力直接斷水斷電etc.
如果是各位版友會想租嗎?
因為通常是房客提前搬走比較多, 房東提前收回的比較少房東你要收回, 人家就是不搬, 房東又不能逕自清空法律程序跑下去要好幾個月, 那房客正常繳租的話, 還是讓他住到約滿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