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84711 (su)》之銘言:
: 租屋前看房子時,發現房間椅子壞了,告知房東說能不能換一張。
: 但簽約當天看了發現,房東竟然去撿國小不要的椅子回來換?
: 房間是套房,一個月8000元
: 應該不會連椅子都買不起吧?
: 該如何跟房東溝通比較好?
: 怕之後東西壞掉,房東態度都是這樣。
原文推文很多覺得椅子能用有什麼好嫌的
還有酸這價位的租金是要多好的椅子
先不談高租金有好的服務是人之常情
便宜的租金難道就能拿這種回收物抵著用嗎?
就算椅子是好的
國小發送淘汰桌椅的目的是為了讓民眾物盡其用 不要還能用就丟棄很可惜
以此原點出發 用途應該是在公益或家庭使用
結果房東拿來給房客用?
租屋是商業行為耶 淘汰的物品有誰會接收?
我付錢結果給我一個別人不要的東西?
從根本來看就有問題 能不能用根本不重要
況且學校桌椅又不著重舒適性
如果房客接受就算了 雙方合意
憑什麼原po不接受還要被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