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新裝潢,全新傢俱的家裡多一個套房空著浪費,希望分租。但知道多數房客都不愛跟
房東住。經驗上,這種情況有沒有什麼誘因通常可以順利撮合?以下方式是否有哪一條最推
薦?
1:講明公共區域都不可使用,進屋後只可使用套房(租金便宜,減少後續摩擦機會)
2:跟2顛倒,公共區域可使用(租金較貴,設備傢俱都是全新,生活機能強)
3:隱瞞自己是房東,說自己也是房客
4:房東長得帥/長得正/年輕…等讓房客較放心較無距離感,能溝通講理、覺得房東不是囉
嗦的婆媽之類
5:其實不用想太多,關鍵還是房子機能、地點、裝潢是否優質、是否可養寵物……等
6:其他: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