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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上篇:小心內湖惡房東-PART1[租屋復出請小心]
關於上篇回覆
[房東提前解約需賠償一個月]
這點我們本來就沒有異議
我們在意的是誠信問題
沒有誠信就是惡房東
當初詢問是否有有賣屋打算並沒有如實告知
而且還假裝說希望找簽長約的房客
這難道不是刻意隱瞞嗎?
事後要帶人來看屋的說詞居然是
"你們就隨便遮一下就好了阿…"
"我以前也是給房東看屋阿…"
態度非常強硬也不在乎房客感受
那我想請問東西亂了誰要整理?
地板髒了誰要擦?
對!房東在法律上都站的住腳!!
也許很多人認為房東賠償一個月也給你們一個月搬家
還有甚麼好抱怨的?
但我們才住4個月又要花心思找房真的很令人煩躁...
夫妻都要上班就算看到好物件也來不及去看...
每天都八九點下班根本沒有時間
甚至還需要請假去找房子
更不要說還要花時間打包家具和搬家
房東只想到自己方便!
完全忽視房客的不便!
以上我們也全都認了
解約當天天怕押金被東扣西扣
我們帶著兩位長輩一同前往租屋處解約
一進門後房東便開始檢查房屋
每樣物品、電器、水龍頭、瓦斯都要檢查很久..
甚至裝一大桶水倒到水槽和馬桶測試有沒有堵塞...
是有沒有這麼誇張?
好吧~那是房東的權利我們也就讓他慢慢看!
但我猜他應該在盤算要從哪個點扣錢
沒想到我們整理的太乾淨他無法挑毛病
還幫他刷了廚房油漬和陽台陳年灰塵
最後他繞完房屋居然開口說
"阿我的窗簾呢??"
簽約時我們就有說不要舊窗簾
當初房東也說他們不要了
看我們要怎麼處理都可以喔
但現在卻反悔說我們丟他東西
現在我終於學到教訓了
早知道簽約時應該拍照錄證就不至於現在被坑錢….
因為現在雙方口說無憑
房東便提議到一樓管理員那邊點交算錢
我心想一般不是都在房屋內點交完畢嗎?
當大家準備離開房屋前往一樓時
房東借我們的鑰匙藉口說要測試門鎖…..
但他鎖完門沒有要還鑰匙的意思
還是長輩很兇的開口說"還沒點交完鑰匙先拿來"
房東才不情願的交出鑰匙
到了一樓管理員處
房東開始扯一些荒妙的理論
指著窗外大樓說"窗戶有窗簾不是很正常嗎??"
"租屋沒有窗簾不是很奇怪嗎??"
"窗簾是房屋建築結構的一部分"
我都要笑死了這些甚麼邏輯??
房東堅持我們必須賠他3500元否則他就不點交
還說要上法院也可以但他依然照日扣錢
這根本是嚇唬不懂法律的人吧….
房東就是咬定一般人不會想花時間上法院
租屋契約上他每樣家具都拍照存證卻沒有拍窗簾喔
法律上他根本無法要求賠償
只是我們的押金和賠償金還握在他手上只好先談判
最後長輩受不了報警處理
雖然我們也知道警察沒有甚麼幫助
但至少能讓房東稍微收斂一點
畢竟想賣房應該不想事情鬧更大吧
果不其然警察一到房東馬上變成另一副嘴臉
而且非常不願意拿身分證出來做筆錄
如果不是心裡有鬼有甚麼好怕的呢??
最後管理員也看不下去
出來協調勸我們付點錢了事
警察也勸說即使我們告的贏
也不要為了小錢耗時間又傷神
最後房東說他買3500元打6折算2000元
還真的好意思開口我就當賞你錢買藥吃
為了扣2000元在那邊鬧我也是無言….
我們很不甘心付了這筆錢了事
總之整件事情我們就當作是學到教訓吧
以後租屋時要更細心!
當然如果不介意房東帶人看房
也不介意住幾個月就被趕走的人
可能會認為我抱怨的事情沒甚麼
但我只是想陳述我碰到的鳥事
提醒想在這附近租屋的人多留意
看樣子房子賣不掉又重新來出租囉~
感謝大家看完這麼長的文章!!
PS.目前此物件在房東趕走我們後
陸續在591和永慶上刊登過賣屋
最近又重新刊登在591租屋網上還漲價喔!!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99巷XX弄XX號XX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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