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要告訴廣大台灣民眾,要小心新北市政府包租代管管理廠商兆基公司的中和分公司
- 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第一分公司》。
因為我在今年6/28日租約到期,在這之前並未接獲該公司的任何通知與指引,而且我後來
也已經已趕在6/27繳交包租代管申請資格所需之審核文件(戶籍謄本、財產清單、綜所稅
個人所得資料清單,政府須審核資格)。但因為該管理公司未提早告知需要提前多久辦理
,導致審核時間已超過租約到期日(6/28),因此他要求我配合在上班時間先自費公證一份
臨時協議(這是衝突的誤會點,經釐清非自費,而是六點以後或周末下班時間公證的增加
費用)。但之後再公證一次正式租約。
這裡有幾個衝突:
1. 上班時間我無法配合,我必須九點以後或周末,尤其之後還要再公證一次我沒有這麼
多假可以請。所以我一直要求是否有其他折衷方式,譬如之後直接簽正式租約就好,不要
加簽臨時協議。
2. 他要求公證費用要我出,我拒絕。
3. 另外還有我向他申報修繕費用他一直指責我擅自修繕。屋內設施嚴重影響我的生活,
到底為什麼不能先修?
結果該公司人員,好大的脾氣,覺得這個住戶太麻煩,就火大片面要我搬離並拒絕和我續
約。
兆基管理公司在新北承辦部分政府包租代管事業。他們這樣如此驅離並封殺住戶,等於是
封殺住戶受益部分包租代管政策的權利,只要是他們提供的包租代管未來應該都會拒絕和
我簽約,非常可惡。
事發之後,該公司員工似乎都覺得很爽快,幹掉了這個增加他們工作,讓他們無法準時下
班的住戶。
我實在非常感嘆,本來國家和市政府為了消除擁屋自重囂張跋扈的部分投資客,卻創造了
更
大更囂張跋扈踐踏人民居住權利的財閥,你要你不配合他予求予與,他就可以任意囂張跋
扈的任意剝奪憲法賦予人民最基本的居住權。這個政策實在需要檢討,尤其是該公司承辦
此業務的授權,實在首要需要被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