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契約提及,物品損毀照價賠償一事

作者: lynntsao (red)   2019-11-21 10:09:01
契約都會提及,物品損毀照價賠償,我現在是全新屋全新設備,這種情況我需要把實際家
具家電費用附在合約嗎?
這樣會不會太過詳細了?
謝謝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9-11-21 11:18:00
不會 合約只有嫌簡略 沒有嫌詳細的資訊充分揭露 是保障雙方 不用想太多
作者: albertab (albertyang)   2019-11-21 12:36:00
如果是全新屋況... 建議第一次不要給養寵的.. 建議啦當然尼有機會會遇到非常照顧房子的人.. 但那只是"機會".我有遇過專用dyson吸貓毛,honeywell過濾空氣的養貓族..但...... 也僅只一次而已
作者: abcpiii (KJ)   2019-11-21 12:52:00
建議可以照公司售價寫上去,免得打官司時還要蒐集行情資料寫越詳細越好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19-11-21 13:07:00
東西壞了,你上法庭要求房客賠償,會估算折舊,所以你最好拍照附上購買憑證,合約記得蓋好騎縫章,這樣有憑有據,絕對比各說各話有效,法官這類公正第三方人士只看證據,而且發票這種有公信力易求證的最有用https://imgur.com/6n6FBiz 水電是靠行沒發票,不然發票也掃描好擺一起,防人之心不可無。當然出租房子附的財貨殘值不高,那就省了。現在手機拍照方便,影像處理方便多了,以前多用文字敘述是科技限制,如今也該跟著進步。公共、修繕費用最好也細寫,自然耗損歸房東,使用損壞歸房客,這是民法上的責任歸屬,可是非常籠統,每個人都可以依身份講出有利自己的道理,所以明確寫明最好,整組電燈不管燈泡還是燈座,反正只要壞了,就寫清楚誰負責出錢;馬桶、水管不通,管它啥原因,寫明誰付錢。房子保險台灣一般是房東負責,也可以要求房客支付,契約精神就是在不違法情況下,雙方合意就行。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11-21 15:52:00
內政部的契約後面好像有類似的表格,你就寫吧,還應該多拍照錄影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9-11-21 18:43:00
全新屋+全新設備 不要租養年輕貓狗的 10歲以上再說小貓小狗亂抓亂咬破壞力超強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11-21 20:53:00
不要寫照價賠償,直接寫哪個家具要賠多少錢比較好同意就簽約,不同意就再見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19-11-21 21:21:00
熱水器會照相還凸顯安裝資訊,是以前被調換過,新房客反應根本是壞的。後來家人發現熱水器不是原來的那個,是哪時候的房客調換已經不可考,點交時家人只是瞄一眼沒注意。給新房客裝新的花五千,這次就記起教訓,把有價值傢伙拍一拍外觀型號,排版印成A4兩面跟契約一起,寫明白維修自理,解約就照圖表點收,有問題就扣押金。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11-22 12:05:00
一般會開熱水檢查就很少了,熱水器還被偷換,想到有房東冰箱被載到其他地方使用,這真是無極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