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教一下
租房子給房客A,但是約滿之後房客A一直不願再簽約
說他不識字怕被騙之類的,
因為一直都有匯房租,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最近房客A因為想把戶籍遷進來,終於願意簽約了
但是A說因為他不識字,想讓他女兒當承租人簽約
想請問我們跟房客A簽的契約目前已變成不定期契約
那跟A的女兒再去公證新的房租契約,原契約就會自動作廢嗎
還是說我們可以請A寫什麼資料來證明這件事情嗎
另外遷戶籍的事情,若A跟他女兒遷進來,那A之後想再遷他的親戚B進來
需要通知我嗎?還是他可以自己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呢
最近因為這件事情非常焦慮,拜託大家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