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租屋也是第一次發文,如果有缺失還請多見諒)
本人於三月多時與房東簽訂二樓A房的合約,時間上是從七月份開始入住,房東也表示已
確定前房客不續租
今天早上接到房東電話,說前房客表示沒接到確認是否續租的電話,而她本人是要續租的
,而前房客與房東討論過後,是希望我能先搬到一樓B房,過一個多月後再進行二次搬家
到二樓C房,二次搬家的過程中房東會進行協助,然後再賠償我押金六千元
因為我有一些理由才選擇二樓A房,且我認為前房客與房東無權要求我住進二樓C房,甚至
還要進行二次搬家,而前房客的理由是因為他不知道需要與房東簽續約,但是房東表示前
房客已在這邊住了近六年,且早在二月就貼出公告告知房客若要續住請告知房東,而此公
告也貼了四個多月之久,房東那邊也有打電話給前房客詢問是否續住,在房東的紀錄中前
房客是不續住的,這邊是前房客與房東與糾紛,而現在也沒留下任何紙本紀錄,所以已經
無從考證了
我個人認為一個住了快六年的人會不知道續住流程嗎?甚至前房客還覺得他很委屈,但前
房客的委屈應該不用我來承擔吧,而房東的態度只想要以和為貴,但房東以和為貴的解決
方法就是以前房客為主,完全沒有決斷能力,並表示他很為難,可是我也只是想單純的照
著合約走而已,我也很委屈跟為難阿QQ
對此我能接受的退讓就是我不如期入住,讓前房客搬好東西後,然後我再入住,但是前房
客態度很強硬,房東也說前房客有優先續住的權利,進調節委員會也不是個有效的辦法,
而他們也不會報警把前房客趕出去,想請問到底該怎麼順利解決這件事?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