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房子空置約三年左右,事實上也是35歲的老公寓,也許可能因為安裝冷氣洗洞等
管線及外牆為迎風面然後臺北下了一整個月的雨沒停過等問題。
八月初全部整修完畢後,在10/12時發現牆面的狀況就是油漆澎起,當下把澎起刮掉後幾
天內漸漸的開始長毛。
房客入住第一天(10/14)就知道,只是雨沒停過,套房裡頭又不開窗戶完全不透風,且
這段時間也不適合做外牆及內牆等防水工程。
有在合約中註明11/30前會完成牆面油漆修繕(一開始不知道是壁癌)。
10/14入住,過兩、三天拿了空氣清新機+除濕機給房客使用,請他們每天至少開兩小時。
然後每隔兩三天就去幫忙處理牆壁的毛(吸塵器+噴防止長毛的壁癌水)
然後房客說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所以我緊急找了抓漏師傅來看,但是師傅說:
臺北天氣狀況至少在這段時間也不適合做外牆及內牆等防水工程,即刻處理的辦法就是整
個牆面放層pvc防水布+釘上木板。
詢問過後整面牆做起來要三萬左右。
我也積極想要快點處理,想訂11/7施作,並且在一日內完成。
回報給房客後,房客還是認為,這樣的修繕方式因為只是蓋住非處理,還是住在有壁癌的
房子中,租金應該要調降。
但我是認為,從住進來10/14當天房客就知道狀況。
依照合約內容我也沒有不修繕,我也願意在修繕前的這段時間給他減免一些房租。
但要調降我並不太想,請問這樣會很過份嗎?
麻煩各位房東給我一些意見,也謝謝各位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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