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承前十二月初有發文詢問房東賣方的的事,幫忙帶看三次;一直以來都是代理人
跟我們聯繫,那代理人是房東的姪女;是在房仲公司上班,因那時休育嬰假,租房沒有收
仲介費;
我們開始找房之後有與她確認三次,找到了我們是否可以不扣押金,第一次在賴說會與房
東討論,後面我們用電話確認兩次她說可以,才與新房東簽約;
簽約之後跟代理人說她回覆:年前不好租希望各退一步租到二月...說是合約到期前一個月
講才不用扣,甚至說我們可以不用答應帶看啊,她只是問問@@
請問這樣狀況整個翻牌該怎麼做?就非常剛好後面兩次都是用電話跟她確認。他們很硬說
跟著合約走...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