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唯一"所有權人, 建議你就拒絕了吧什麼長輩的話都別管了Y如果你真的"非租不可" 那就去找律師或公證人
https://tinyurl.com/yd9g4oyz 自己看看國稅局不一定會理你10元租約的事, 有新聞報導過, 公證租約低於當地行情價一樣被加稅加上對方又要出錢整修, 他花錢"整理", 實際上拿去做他自己10年要用的裝潢, 水電一律擺爛, 到時CALL房東修你租金10元, 這樣可以嗎? 總之有很多問題, 請找專業諮詢. 出問題你的長輩如果不是所有權人, 或者之後過世還是你自己要面對的.公證其實要租約"到期"才能強制執行, 公證都不講這點你10元租約, 反正也沒收租問題, 就著重在修繕方面還有稅金方面, 這兩項都要房客自理. 房屋用途不得變更以前房屋稅好像有分, 住家, 非住非營(診所補習班),營業, 如果你的房屋, 又做住家, 又做宗教場所, 稅率怎麼算? 多的稅都要對方出. 地價稅也一樣一般可能會影響到的是, 房屋稅, 地價稅, 所得稅, 健保補充保費, 要看對方用途, 所以要限制, 不能讓它們改來改去.還有修繕要對方都自理, 而且要更動房屋結構之類的要"書面"通知還有民法431, 你可以請教一下公證人或律師雖然收10元已經是因為對方花錢裝修的關係, 但契約上看是不是要再註明其他事項可以順便在問下律師或公證人, 無償使用和簽10元契約對你10年後取回房子的差異, 反正你也不是要租金了只是要如期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