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疫情押金問題

作者: sallyhw   2021-05-22 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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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lyhw ()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租賃] 疫情押金問題
時間: Sat May 22 08:32:02 2021
事實經過:
房客以疫情為由,要提前退租(約到明年)
房客以"租賃住宅因不可歸責承租人之事由致一部
減失,且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
認為現在疫情是不可抗因素,他們可以提前退租,且房東不能沒收押金
問題:
請問房客提出的不可抗力因素,就可以提前退租並不能沒收他的押金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22 10:48:00
那是民法435或租賃管理條例第11條,一般是指建築本體有毀損,且無法達到租賃的目的,疫情不是這樣隨便他解釋的照租賃管理條例,也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租賃管理條例只管住宅,營業用的店面也不適用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05-22 11:11:00
商務案件不適合本版哦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05-22 21:08:00
你的租客該主張的是情事變更的租金酌減而非租賃物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致使契約無法履行。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5-23 00:54:00
因為疫情所以不能住房子嗎 XD 別鬧了,違約就扣好扣滿因為疫情才要住好住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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