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不報稅切結書

作者: blackpig (黑毛豬)   2021-07-19 08:55:12
各位好,這是代朋友詢問。
最近朋友想要租房,房東給予報稅不報稅兩種租金,若不報稅房租較低。
但為了怕房客之後反悔去報稅,要求寫切結書,
內容是說房客本人為了較低的租金,雙方同意不報稅。
想請教的問題是
1.這個切結書不是在租約中,所以應該不算是不得登記事項,那有效嗎?
2.房東的意思是,這樣至少對他較為有保障,因為房客若日後去報稅,
他就拿這份切結書去國稅局,這樣房客也成為逃稅共犯,這樣房客真的有法律問題嗎?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07-19 09:00:00
保障房東三小?ㄏㄏ 就標準違法問題狗房東
作者: blackpig (黑毛豬)   2021-07-19 09:02:00
我朋友是房客,請你搞清楚我們只想知道社會是如何處理,不要總是憤世忌俗我是要保障房客的權益好嗎?便宜的租金對他幫助很大,但他只擔心會不會有影響他應該是不會去報稅,但只想知道簽了會有後遺症嗎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07-19 09:49:00
我是噓房東方,不是房客~
作者: kyoe (緣份‧不再)   2021-07-19 10:06:00
1.無效,就說不得登記事項了, 2.沒有但是租個房子要弄成諜對諜或是日後爭議糾紛一堆也不太必要
作者: kevin4201153   2021-07-19 14:33:00
垃圾房東
作者: blackpig (黑毛豬)   2021-07-19 15:32:00
關於第一點,房東只是請他簽下切結書,說明他是知情的並非列於租約,這樣應該不受"不得列於租約的限制"關於第2點,我是覺得這有點是讓租客投鼠忌器意思是你要告我逃稅,我就告你同謀,這樣會玉石俱焚我唯一想到的只有這個所以不報稅,這張紙應該就沒用吧畢竟房東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我朋友是傾向簽切結書,因為稅金也是轉嫁給他只是他擔心會不會有其他後果其實切結書也很簡單,我XXX為了以較低租金向房東承租,雙方合意不報稅 然後雙方簽名
作者: licochen (lico)   2021-07-19 23:39:00
罵房東垃圾和狗的人....我覺得房東這樣是情有可原的就跟你去商店買東西,有些說要發票要加5%....乖乖繳稅給政府,還不是拿去亂用,不如回饋給房客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07-20 01:08:00
你不報稅這份切結書,對你朋友會有什麼後遺症?我只能說房東傻傻的,有報稅需求的其實沒那麼多。想申請租屋補助,入籍的才多,切結書只針對報稅真的傻
作者: giacch   2021-07-20 10:07:00
不能報稅, 但可以檢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7-20 10:46:00
你朋友如果不想報稅,簽了也不會有影響這年頭多的是買未稅價還檢舉沒開發票的垃圾人所以很多店家都寧願開發票也不給未稅價反正大家一起漲價,又沒差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07-20 10:51:00
這種切結大方簽下去,因爲跟本無效,哪怕不是附記於租約上!更不可能因此變逃漏稅的幫助犯!
作者: blackpig (黑毛豬)   2021-07-20 13:51:00
謝謝大家的意見,不過關於lawer1314的意見我還是不懂簽了名,那不是代表知情,並同謀不報稅,為何不算幫助犯我滿好奇法律上對於知情並同意,是否就有協助犯罪的嫌疑
作者: giacch   2021-07-20 15:51:00
房租是用列舉來減稅的吧, 若沒超過基本減稅額, 會懶得列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7-20 17:24:00
樓上正解,不過房東還是要乖乖報稅比較好反正提高房租就好免得一堆沒是非的無理刁民拿這種東西威脅房東以後檢舉逃漏稅的,可能是房東,而不是房客 XD你租得便宜、明顯低於行情,就想辦法檢舉再說
作者: giacch   2021-07-20 17:35:00
中正區5~6坪套房月租一萬, 電一度5塊, 這樣有低於行情嗎?當初合約就明寫約定不報稅, 所以一萬是優惠價, 原價一萬八不得遷戶籍 不得申請補助 也都是寫在合約裡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7-20 17:39:00
中正區喔,看房子條件啦,基本上算超便宜
作者: giacch   2021-07-20 17:42:00
超便宜嗎? 一層7間 我覺得房東超賺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07-20 18:05:00
租客申報租金支出,是用來列舉減稅的!申報租金收入是屬房東的義務!另外簽的不得報稅之協議因違反法律而無效,自無從對於漏報稅捐之構成要件行為提供任何助益,當然也不會成立幫助犯!若是訂立兩種不同租金A、B約那種,才有成立幫助犯甚至是共同正犯的可能!
作者: blackpig (黑毛豬)   2021-07-20 18:17:00
感謝解說,所以AB約違法,但房客自願不列舉不構成犯罪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7-20 21:49:00
如果切結書上面寫,是承租方要求不報稅,要出租方配合那還沒事嗎?
作者: dreambird   2021-07-21 00:12:00
就簽啊,配合租約剛好可以當房東逃漏稅的證據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21-07-22 17:23:00
你簽阿 反正頂多就是你之後補他差額 但他萬一被國稅局查稅罰款他還是慘啊 所以要搬走前看他不爽還是記得檢舉唷你改天逃稅。然後叫你媽跟你簽合約 說是你媽叫你逃稅的你覺得的國稅局罰誰?
作者: youngsam (要加油要加油)   2021-07-23 16:52:00
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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