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對租賃相關合約不太熟悉
上禮拜六房東打來說樓下漏水,請師傅抓漏,
現在看到好像是我這間獨立套房的廁所在漏水,
所以師傅先關掉熱水要我先洗冷水澡觀察看看,
洗了五天目前師傅回報現在觀察到我的馬桶有漏水(先撇開房東直接帶師傅進我租屋不說)
現在要我先不使用馬桶.....
在我回電話跟房東討論前,我自己想了幾個解決方案不曉得在法律上站不站的住?
1. 要求房東在抓漏/修繕完成前補貼我到外面住的金額,如果可以多少錢合理?
2. 不支付問題發生到修繕完成前的租金
3. 如果房東都不同意,要求房東給我 1-2 個月搬家並且能退給我全額押金
要求的部分可能有點瞎但我真的對於這部分較不熟悉,如果各位有相關經驗
也麻煩分享了!謝謝各位幫忙解答,我真的洗不下去冷水澡了,更何況不能用馬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