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都沒付錢怎麼辦?

作者: mydraem (學英文)   2022-04-26 03:06:57
※ 引述《mydraem (學英文)》之銘言:
: 這個房客已和我簽約
: 至少住二年
: 押金二個月
: 可是到現在她都沒付錢
: 她已經住在裡面了
: 而且她搬進來時還跟我吵著要買傢俱
: 我現在變成不僅沒賺反而還賠錢
: 不知道該怎麼辦
抱歉請看我之前長長的推文...
我想打電話給唱片公司和警察局或地檢署?查證
她家的人好像是常欠債又不工作的人
我想今天去向她要身份證明和財力證明
並向她拿備用鑰匙
假如她不拿 我想亮出存證信函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2-04-26 04:14:00
你現在跟他要這些幹嘛?.... 重點是叫她搬走,有些跟房客談判時要求他們簽切結書,寬限時間到就搬走,不然房東可以清空房子,但是人住在裡面的話,容易踩到侵入住宅的紅線
作者: mydraem (學英文)   2022-04-26 05:33:00
切結書一般的店買得到嗎?有沒有範例?而且簽約時找公證,是不是就不會踩到紅線了?我跟讀法律的朋友問了一下,我會先給她存證信函和切結書,如果她到期不付錢,我就要去法院提告了現在所有證據都要保存好,以利提告勝訴
作者: dolores (dolores)   2022-04-26 12:24:00
存證信函先寄,儘早讓他搬出去,少賠一點是一點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2-04-26 12:47:00
態度硬一點,怕了就輸了切結書、存證信函、上門警告、到公司要錢,都可同步進行我會用讓別人告的方法處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2-04-26 14:47:00
#1YG4Loy_ (rent-exp)現行公證法是半殘。 目前只是算防止訴訟真的進行“太久”你房客的狀況是當初應該要確認他的職業和付款能力的穩定性,這些公證無法幫你確認但你可以在篩選房客時確認,遇到問題房客和欠租的狀況會比較少#1PjdsyVA (rent-exp)切結書概念來自上篇新聞,但分寸要把握好,字體上色的部分是重點還有該篇新聞清空是在房客失聯,有切結要清空的情況下進行。切結書就像“合意”提前解約,看你們怎麼談
作者: mydraem (學英文)   2022-04-26 15:13:00
我要把握時間,最好早點和她談了,怕她會封鎖我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2-04-26 19:03:00
臺灣應該開放查房客聯徵中心的信用分數,美國就可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uT3v4UgK9k上面是日本的。臺灣的信用分數目前印象只有金融業可用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2-04-26 19:12:00
是阿,房東提出產權證明,房客提出給付能力的證明。租賃就是“金錢”換取“空間使用權”,應該就這點提出證明,身分證明一般人無法連結經濟之類。
作者: mazinnng (mazing)   2022-04-26 20:34:00
其實我覺得看職業也不準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2-04-26 22:46:00
你可以講你的挑選方式啊。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22-04-27 00:33:00
我租房簽約當下 倒是真的請房東帶產權證明 我帶近三年扣繳憑單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2-04-27 23:53:00
推樓上,希望整個租賃市場都是這樣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2-04-28 05:12:00
自帶扣繳憑單的真是太少了,g大優質房客喔!我只希望公證法第13條修草今年能順利三讀,屆時才能有效遏止租霸,也才有誘因讓房東爲了公證乖乖報稅,租屋市場才會健全!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2-04-28 12:21:00
現在的公證逕受強制執行項目,欠租可以去討,可是這時還是收不回房子,所以租霸有法子賴著不走,等到租約到期才能強制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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