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名下的舊房子突然有老鄰居在幫別人問說想租
只是因裡面堆滿的許多舊東西 設在那裡的戶籍也還沒移走
其實很多信件還是會寄到那邊 水電市話都自動扣繳
鄰居就一直說堆滿東西也沒關係有通道可以進去就好
一個人而已 沒什麼特別要求
還沒說用多少錢租 因為也不知行情多少 媽媽也不知道
媽媽在電話中好像就有點被說服了 (因為對方說都沒關係 好像只是找個地方可睡)
自己是傾向不要 因為覺得麻煩又沒經驗 賺一點然後可能要處理一堆雜事
一開始沒要求 不代表之後沒要求
我跟媽媽講完她又覺得我說的好像有理由…
主要是很多東西還需要處理 到時租人還能進出自如嗎?
是不是如果是簽的是租雅房 就只有房間是他個人空間 ?
其他公共空間我們還是可以自由使用
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
如果維護什麼希望房客能自理 可以這樣嗎?
像房間雖有冷氣 但如果用到壞掉 想要吹自己處理
租約裡面設備不包含冷氣這樣就好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