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跟房東租屋目前已經6年,房間中的冷氣一直都沒在使用
今年天氣炎熱打開使用,發現只有送風不會涼,所以通知房東修繕
溝通很久之後房東才願意聯繫廠商,
廠商來看完之後說壓縮機損壞,因冷氣已經九年了換新冷氣比較划算,
房東就要求我自己找廠商處理掉這次的維修費用,他認為修繕是房客的責任
想詢問一下這樣的狀況是該由房東負責費用還是房客呢?
※冷氣雖然久未用,但住宿這幾年間扣除某一年我都不在租屋處之外,
還是有開幾次送風讓它運轉,但未確認到冷房的部分。
※契約內容並未定義該由誰修繕,僅有提到房客需要盡保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