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賠償兩個月押金到底合不合法

作者: yo0323 (0323)   2022-11-03 21:44:40
已爬過無數文章 還是看不懂到底有沒有合法
目前租約簽一年份 已提前一個月告知搬家,但制式合約有加註中途解約需賠償兩個月押金,又有人說內政部規定不可超過一個月
到底這樣的合約合法嗎?
已和仲介詢問過可否轉租扣一個月就好,但仲介不同意(無房東聯絡方式)
請問這樣是否有法律依據可請求退還一個月押金? 謝謝
手寫部分如下
https://i.imgur.com/DUY5GXx.jpg
作者: dopeyaeen (DA先生)   2022-11-04 00:43:00
其實在簽訂合約的時候,雙方已同意,依照常理來說事合法的!你必沒有當下提出疑問,並且你都簽名畫押了,不就代表同意此條款了嗎?現在問合法與不合法其實沒有太大意義
作者: crainlin (rain)   2022-11-04 01:08:00
可以找找有沒有不應記載的項目來主張合約無效,比方說不能報稅 入籍等等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2-11-04 09:39:00
就算合約上真寫上不能報稅、入籍等,通常僅是該約定無效,也不會導致合約整份無效好嗎!你的問題前幾篇才有人問不是嗎! 若約定「得」提前解約,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1個月,且若提前一個月告知,是沒有違約金的!若約定「不得」提前解約,則是回歸雙方協商,按以往實務1~3個月都屬合理!你合約應是屬不得提前解約,且以兩個月違約金當成雙方協議提前解約之條件!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2-11-04 14:19:00
我發的那篇有把邏輯寫上去,自己參考沒有法律依據只能扣一個月,那些說有依據的應該拿出來吧crain說的也不對,不能報稅不能入籍等與法律牴觸的部分只有牴觸的部分無效,其餘部分依然有效不會整份契約無效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2-11-04 15:56:00
https://i.imgur.com/HF1DigF.jpg就規定的很奇怪啊,我是[不得提前終止]的,如果房客要提前終止,不管是否提前告知,就是2個月押金都當違約金,然後如果像原po的契約記載在上面說違約金2個月也要說違反定型化契約?一定要發生再來喬違約金多少,不就是爭議發生的原因嗎?https://i.imgur.com/xhRMpNb.jpg截圖上都有行政院和內政部,你去問內政部,為何想約定不得提前終止,否則要收2個月違約金,記載在契約上要一直被反覆的討論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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