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2-11-11 03:22:51※ 引述《cynthia12708 (月月)》之銘言:
: 從四月至今
: 已經是第三次了
: 樓上住戶兼任主委
: 多年來一直檢舉樓下的住戶很吵
: 之前是一直報警(趕走了上一個房客)
: 後來被抓包在假報訊息(同樣報警,但警察到了才發現……新房客根本還沒入住)
: 現在他又發作了
: 打算直接繞過警察用社區公約罰我們錢
: http://i.imgur.com/TVJ91Ib.jpg
: 房客們是大學生
: 面臨期末考哪有時間去吵鬧
: http://i.imgur.com/u2sb4zF.jpg
: 請主委在樓上錄音
: 對方又拿不出證據
: 一下子說我們音樂放出來很大聲
: 一下子改口說是動作粗魯導致聲音傳到樓上
: 難道管委會罰住戶3000是合法的嗎?
: 現在都不用證據就能開罰了嗎?
: QAQ
: 樓上一直故意找麻煩
: 很多年之前他曾說過
: 想要買下我們這一層樓的房子
: 被拒絕就不太開心的樣子
: 結果就是趕走不少房客
: 我之前在招租
: 管理室大哥跟房仲聊著天
: 帶看完畢後
: 房仲往我這邊湊近
: 並且協同管理室大哥表示:
: 『如果房東願意賣房,記得提前通知他們。』
: 被我拒絕後
: 也是開始兇我們的房客們淦
: 我知道這附近都是蛋黃區
: 但也沒必要為了迫使我們賣房這麼誇張吧???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212006
即使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多數決通過什麼有的沒的
都不一定可以合法執行
何況是主委一個人擅自決定?
我覺得你有空可以找一下騷擾的法律看哪一條可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211
叫屋主跟他說
覺得吵就蒐證找環保局來開單,或是找環保局來蹲點找噪音來源
不要一直冤枉無辜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