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tr112 (pk)
2023-08-23 17:12:25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住的社區(新北板橋)公寓一共有六樓(6戶, 無管委會, 無零用金). 目前我住的樓層
當出租用. 最近, 一樓出租給別人做生意用, 一樓的店家沒多久後就將店面重新裝修. 可
是在裝修的時候, 他們發現這棟樓的化糞池已經快滿了(店家自己的說法), 於是就自行
找抽水肥公司來進行抽化糞池. (事先完全沒有和整棟樓層的住戶商量過), 現在, 已經完
成所有抽水肥的工作. 於是, 店家就要求每一戶都要平均分攤.
光是抽化糞池一個項目就要32,400 元. (店家說他們總共抽了3車), 還包括換管,配管等
工資, 所有的費用總共是 94,920 元, 平均每戶要分攤一萬多元. 想請問的是:
1. 店家事先沒有告知住戶, 就自行找抽水肥公司來施工, 沒有和住戶商量找哪幾家
公司來報價比較, 事先也沒有貼出任何公告告知相關訊息, 這樣是合理的嗎?
2. 此費用是否具強制力, 是否一定要繳交?
3. 住戶可以提出什麼疑問來反駁嗎?
謝謝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3-08-23 18:42:00
那萬一他找的業者的施作費用是符合市場行情的你們就願意分擔嗎?先回你問題,基本上你們沒先成立管委會要追討相關費用是有困難的!但他有可能可以主張無因管理各別向你們住戶提告追討,所以如果真的不打算繳就等他來告你,交給法院看符不符合無因管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