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一間房有十年,遇到大部分房客都很好,
這次遇到房客在簽約看房時看起來很好,也很有禮貌,
沒想到簽約後是惡夢的開始。
收到鄰居不只一次抱怨,房客常常半夜帶一群人回來喧鬧,門口還會聞到不好聞的味道,
另外繳房租總是用各種理由拖延,這個月也不知道會拖到什麼時候。
鄰居覺得房客和他帶的那群人很複雜,建議我用判決書系統查房客,
不查還好,一查加上對照房客年齡和戶籍地,才知道房客有犯罪前科。
想問大家,房客不照租約規定時間交租,有辦法要房客不住嗎?還是只能等不續約。
另外之後可以要求房客提供良民證和工作名片嗎?
謝謝板上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