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今年7月初新制的租屋補助開跑,身為租屋族的我,想必也是希望多少補貼一點租金;但
當我在研究怎麼申請租屋補助時,我突然想到當初簽約的對象是二房東,也就是在我之前
就租現在這間的租客 (現在想想有夠後悔);於是我就問二房東可不可以申請租屋補助,
結果毫不意外的得到不行的回答。
但重點來了!我後來發現這個二房東自己有申請租屋補助,所以現在是怎麼樣?自己拿到
好處不給別人拿?但老實講,其實我也有問題,因為當初簽約的時候是跟二房東簽約,因
此手邊只有租房合約,但忘了跟二房東拿房東的轉租同意書,現在二房東知道我想要申請
租屋補助也死不給我轉租同意書,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或是有甚麼管道可以申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