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房東不修繕直接失聯

作者: lovingdinter (阿康)   2024-06-18 13:27:04
各位好,小弟在嘉義縣太保市租屋,最近因為冷氣吹不涼,所以向房東(代管業者)告知
並請求修繕,房東剛開始還有請冷氣行幫我看是什麼原因,後來發現是馬達壞了,需要換
新無法修理。
後來就是災難的開始,房東第一天知道後還聯絡的上,因為他從以前就是那種拖拖拉拉的
人,所以我需要不斷打電話催促,房東那時也還有請特力屋的人前來測量家中大小需要多
大的冷氣,測量完我再電洽房東一次懇求他能趕緊幫我更換,因為真的很熱,冷氣叫貨也
需要時間,特力屋說叫貨後需要3-5工作天,想說再忍忍就好。
隔天打電話開始完全打不通(不是語音信箱就是通話中),到今天已累積約100通,也用
簡訊及Line傳訊息告知其契約上明訂房東應修繕相關設備,並引用租賃專法,無奈她仍然
不讀不回,目前已心灰意冷,已找到新的租屋處準備搬家。
現在剩下的問題就是,我的房租目前已繳至9月(一次繳半年),以及還有兩個月的押金
,目前看起來不循法律或調解程序應該是要不回來了,錢不是重點,但目前我即將要搬走
,也沒人會來點交,我該用什麼方式去保護自己到時候被反咬一口?
目前想到的方式是整理打掃完後,將原房東所附設備拍照,並以Line或簡訊通知房東本人
已搬離,請房東自行來點交,鑰匙則先放在我這,請找我取回,不知道這樣方式可不可行
?請各位幫我解惑,感謝。
最後奉勸各位,如果有到嘉義縣縣治特區上班須租房的話,麻煩絕對不要到一間叫做霈X
不動產有限公司辦理,負責人為陳x伃,為東石某高中112學年度的家長會長,據相關人員
表示此人已遭許多房客控告中,許多糾紛,剛前述公司也已辦理歇業,奉勸各位還是找原
屋主簽約較有保障。
作者: samhsueh1027 (Sam)   2024-06-18 17:32:00
在外租屋遇到這種不負責的房東或二房東實在很心累,夏天這麼熱沒有空調晚上怎麼睡呀,樓主辛苦了
作者: WaoDao (WaoDao)   2024-06-18 19:43:00
如果是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的話,(一)租賃住宅未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並有修繕之必要,仍不於期限內修繕。是可以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出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的。
作者: lovingdinter (阿康)   2024-06-18 20:36:00
可惜不是定型化契約,第一次租屋不懂,契約偏向房東,即使提前解約,房東也可不須歸還房租,只能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至於押金部分,房東就聯絡不到人,基本上除非走法律程序,否則沒啥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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