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e.ntust.edu.tw/news08/08071001.doc
中華民國電驛協會獎學金辦法
一、 本會為獎勵國內各大專校院優良學生及研究生,研修有關電力系統保護電
驛、保護協調應用之課程者,特訂定本辦法。
二、 獎學金之名額、金額與頒獎事宜:
1.研究所組:倫卓才先生獎學金一名,新台幣壹萬元整;其餘五名,每名新台幣陸仟元
整。
2.大學(獨立學院)組:六名;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
3.各組獎學金每年舉辦一次,於本會每年舉行之年會、會員大會或理監事
會議時頒贈於得獎人,與會得獎人給予交通費(自強號車票款額)。
三、 獎學金得由本會團體會員提供捐助名額,並於每年4月底前將其所認定提
供之名額函知本會,以便配合實際申請名額統籌辦理。
四、 申請資格:
1.研究所組:限國內各公私立大學校院電機、電子計算機科學研究所或其他相關研究所之
研究生。
2.大學(獨立學院)組:限國內各公私立大學校院電機、電子計算機學系或其他相關學系三
~四年級學生。
3.凡申請上列各組獎學金者上學年平均成績須在八十分以上,保護電驛相關課程成績須在
八十五分以上,同一校系大學部、研究所碩士生、博士班各組申請推薦名額以兩人為限
,未入選者致函鼓勵慰問。
4.未選修保護電驛相關課程者,不予評審。
5.申請倫卓才先生獎金者,須檢附論文與著作;研究所組申請者須檢附500字之研習心得,
且均同意刊登於本會會刊。
五、申請方式:
1.本會每年七月底前函寄獎學金資訊至各大學校院。
2.各大學校院請將推薦申請人之申請表(如附件),連同申請人在校上學年(或本學年)成績
單正本,於申請期限內掛號郵寄本會 (100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4巷9弄1號2樓)。
六、申請期限: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
七、審定日期: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由本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後,提請理監事會議
核定。
八、本辦法經提請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