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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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名46歲林姓男子,3年前4月23日凌晨,與另名身材火辣的30歲吳姓女子,2人酒後
慾火焚身,竟在大街騎樓地板上做愛,更轉戰到洗手台激戰,2次嘿咻過程將近10分鐘,
因吳女呻吟浪叫太大聲,引發路人報警檢舉,警方到場制止,林男不滿好事被破壞,與警
爆發肢體突,事後將2人移送法辦。警方調查,林男與吳女在基隆1間酒坊飲酒相識,事後
林男好心搭計程車載吳女返家,林男下車後將吳女撲倒在騎樓地上做愛,當時吳女向警方
指控說,「對方性侵我!」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林男。全案今年初經法院審理,法官
根據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2人當街親熱時,未見吳女反抗判林男無罪。日前全案偵辦終
結,因林男當街性侵吳女行為已違法,檢方依公然猥褻罪對林男申請簡易判決。(陳偉周
/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