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貨車司機(25歲)去年12月中旬和傳播妹約定8000元性交易,到了摩鐵卻事後付款,
傳播妹察覺有異,透過LINE向公司反應,周男竟搶走她的手機,趁傳播公司報警、警方趕
來前的15分鐘內,亮刀逼傳播妹口交及性交,傳播妹正作證指稱,周男性侵她2分鐘就結
束,今被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半。
判決指出,傳播妹進摩鐵後請周男先付款,周男卻藉故拖延說:「昨天也是這樣,為何要
先收錢?」要求先嘿咻再付款,但傳播妹拒絕,並透過LINE向傳播公司反應「男客怪怪的
」,公司隨即來電詢問狀況,周男見狀搶走傳播妹的手機。
公司連忙報警,並聯絡摩鐵櫃台打電話聯絡,周男立刻亮刀架住傳播妹脖子,要求傳播妹
接聽電話,但不能求救,等傳播妹掛上電話,再逼她口交及性交,期間周男原本不想戴套
,傳播妹擔心染病、懷孕而機警表示:「你不怕我有病嗎?」周男才乖乖戴套。
傳播妹作證指出,周男性交2、3分鐘結束,還用衛生紙包住用過的保險套,警方獲報前來
,周男趕緊把刀藏在浴室的面紙盒內,但仍被警方搜出。(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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