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ttb罪不致死啦!

作者: cloud72426 (數字只是輔助不是真理)   2015-09-04 14:59:53
如果有證據 確定有把匿名信件的文章 資料 轉到LINE版主群的話
在LINE群裡的版主 知情不報 都是共犯無誤 而且是知法犯法
犯罪結構 根深蒂固 應該不用我提醒 ttb當了多久的版主吧
不過很明顯 不會有版主敢摸摸自己良心公開LINE群的內容跟成員
現在越挖越深 很難想像版主的世界到底有多黑暗耶
現在說 ttb的事情送組務 怎麼送法? 程序是? 提供多少證據給組務?
我怎麼知道還有些甚麼人也在LINE群裡面阿?
俗話說 吃人的嘴軟 拿人的手軟
共犯結構各自分到好處 結果會是如何?
PTT真的太黑暗了 塊陶阿~~~
我覺得與其等人越爆越多料
還是像個男人一樣 快點自己出來自首
至少還留下一點點尊嚴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15-09-04 15:00:00
建議是送北檢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9-04 15:00:00
尊嚴是啥 可以約砲嗎
作者: EVILMAYCRY (惡魔)   2015-09-04 15:00:00
我覺得起碼三個裡面有兩個知道 一個是比B 一個是
作者: bl00190   2015-09-04 15:02:00
這個搞下去 會不會上電視接著上電影?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9-04 15:02:00
就不要到時候連組務也.....顆顆
作者: suckpopo (帥哥)   2015-09-04 15:02:00
版主們~ 不意外嗎?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5:03:00
名人line群好爽唷 羨慕 我也想進line群看照片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15-09-04 15:04:00
你以為line群是誰創的?說不定比b是被加進去的
作者: k5a (莫問)   2015-09-04 15:04:00
西捨你已經哀號一整天了耶 XD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5:05:00
因為都沒人加我進去阿幹!!QAQ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9-04 15:05:00
政府官員的共犯結構都知道收買的層級越高越有保障
作者: doasgloria (青柳立夏)   2015-09-04 15:12:00
直接送台北地檢署好嗎 ??
作者: tetfreeago (踢踢薩瑪)   2015-09-04 15:13:00
Csir真的很想加入,你可以自己創一個啊,你夠有名了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5:13:00
我沒有圖創了有啥用...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15-09-04 15:15:00
創了就有啦!
作者: oCrazyDucko (晚安)   2015-09-04 15:20:00
紅明顯 請問現在這種梅西斯點的不會被桶嗎這樣我就不用鋪陳這麼久了
作者: chrissyu (Bonsoir:))   2015-09-04 15:55:00
名人? 出去講給別人聽沒半個人知道好嗎 只有宅男宅女才
作者: rigby   2015-09-04 16:04:00
所以說啊 不要貼圖不就沒事了( ′Д`)y━・~~所以現在要謝罪的話就是把圖全交出來!我要要看真相啦!
作者: iflyindance (C姐)   2015-09-04 16:16:00
那我創一個line群好了
作者: clpeng63 (熱血中年)   2015-09-04 16:22:00
推樓上++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6:30:00
C姐加我!!
作者: k5a (莫問)   2015-09-04 16:36:00
我也要加入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09-04 16:42:00
+我+我
作者: yakura ( )   2015-09-04 16:47:00
++
作者: tingc   2015-09-04 16:48:00
賭他不敢出來啦 愛惜羽毛咧 世界很小啦ttb
作者: Andrew0806   2015-09-04 18:10:00
刪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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