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證據 確定有把匿名信件的文章 資料 轉到LINE版主群的話
在LINE群裡的版主 知情不報 都是共犯無誤 而且是知法犯法
犯罪結構 根深蒂固 應該不用我提醒 ttb當了多久的版主吧
不過很明顯 不會有版主敢摸摸自己良心公開LINE群的內容跟成員
現在越挖越深 很難想像版主的世界到底有多黑暗耶
現在說 ttb的事情送組務 怎麼送法? 程序是? 提供多少證據給組務?
我怎麼知道還有些甚麼人也在LINE群裡面阿?
俗話說 吃人的嘴軟 拿人的手軟
共犯結構各自分到好處 結果會是如何?
PTT真的太黑暗了 塊陶阿~~~
我覺得與其等人越爆越多料
還是像個男人一樣 快點自己出來自首
至少還留下一點點尊嚴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9-04 15:00:00尊嚴是啥 可以約砲嗎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5:03:00名人line群好爽唷 羨慕 我也想進line群看照片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15-09-04 15:04:00
你以為line群是誰創的?說不定比b是被加進去的
作者:
k5a (莫問)
2015-09-04 15:04:00西捨你已經哀號一整天了耶 XD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5:05:00因為都沒人加我進去阿幹!!QAQ
Csir真的很想加入,你可以自己創一個啊,你夠有名了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5:13:00我沒有圖創了有啥用...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15-09-04 15:15:00
創了就有啦!
紅明顯 請問現在這種梅西斯點的不會被桶嗎這樣我就不用鋪陳這麼久了
作者:
chrissyu (Bonsoir:))
2015-09-04 15:55:00名人? 出去講給別人聽沒半個人知道好嗎 只有宅男宅女才
作者: rigby 2015-09-04 16:04:00
所以說啊 不要貼圖不就沒事了( ′Д`)y━・~~所以現在要謝罪的話就是把圖全交出來!我要要看真相啦!
作者: iflyindance (C姐) 2015-09-04 16:16:00
那我創一個line群好了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5-09-04 16:30:00C姐加我!!
作者:
k5a (莫問)
2015-09-04 16:36:00我也要加入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09-04 16:42:00+我+我
作者:
yakura ( )
2015-09-04 16:47:00++
作者: tingc 2015-09-04 16:48:00
賭他不敢出來啦 愛惜羽毛咧 世界很小啦ttb
作者: Andrew0806 2015-09-04 18:10:00
刪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