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強烈建議ttb解除水桶恢復原職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6:45:02
權力使人腐敗,來說明此事件洽到好處
假公濟私來得到自己所想要的也是人性之一
會來SEX版的不外乎想取得對性方面的需求
至於什麼人生大道理,去跟長輩聊天還比較實際點
回歸正題,我的看法是ttb該卸下板主之位,但水桶是不需要的
理由如下
1.畢竟是網路的社群,你鎖這個他也是可以在申請帳號,會玩版的幾乎都有分身
真實世界有時都看不清別人說的是真話還假話了,何況網路呢!
2.版主的確違反版規,即便他說的義正辭嚴說要抓反串也是不對
怎不見有鮮肉照時,版主去求證他是不是本人呢,明顯貪圖個人私慾為主因
但我也相信有一小部分是為了抓反串
3.即便版主假職務之便行約砲之實,那也是個人手腕,一個手掌終究拍不響
且版主無婚姻關係,有的只是道德約束,即便有也應是法律上給女方公道
實無法以此理由否決ttb大的發言權
4.雖然我很羨慕版主能以此名義看許多正妹的照片,但也無須轉為仇視
而被此威脅的女性要發能證明的照片給版主,而感到不安恐慌等
法律能在此上施加多少力量制衡類案發生,我真的不知道
但若發私密照等其他狀況威脅,只要有相關證據法律還是有辦法制裁人的
最後還是要回歸理性的一面,版主錯了就是錯了
若有人因此事件受傷害,該給犯錯的人一個教訓是無庸置疑的
但若未犯法,實不該無限上綱,不該往死裏打
留點餘地給彼此吧!
※ 引述《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之銘言:
: 綜合ttb與其他兩位版主的說明
: 使我充分瞭解到ttb一點錯都沒有
: 個人強烈建議
: 盡速解除ttb的水桶與恢復原職
: 還我騜城內的和...
: 不對~
: 是還我清新健康的西斯版
: 1.ttb雖然有用匿名信要照片
: 不過一切都是為了版務順利進行
: 雖然觀感不佳
: 但一切都為了西斯版版務
: 完全沒有違反版規與法律
: 2.ttb雖然有將匿名信轉貼至P2個版
: 但兩位版主已經查證ttb本人
: 及ttb本人也有說明一切經過
: 可以知道轉貼至P2也是為了版務
: ttb這樣戮力為公
: 雖然觀感不佳
: 但是也沒有違反版規及法律
: 3.ttb將各種匿名信的步兵圖
: 轉貼至神秘line群組一事
: 經由兩位版主查證ttb本人
: 及ttb本人也有說明一切經過
: 可得證這個傳言
: 一切都是子虛烏有
: 雖然觀感不佳
: 但是ttb本人沒做過
: 所以也沒有違反版規與法律
: 綜觀上述三點
: 除了一點點「觀感不佳」外
: 沒有任何違反版規與法律的問題
: 由此可見所謂的「自請永久水桶」
: 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判決
: 應該立即解除ttb的水桶
: 與恢復ttb的版主職位
: 在這偉大的二十週年慶
: 懇請一定要維護騜城內的...
: 抱歉又講錯
: 懇請一定要還我清新健康的西斯版
作者: bianbian   2014-09-05 16:45:00
誰說一定有分身 純正便便僅此一家
作者: Win7 (孕妻)   2015-09-05 16:47:00
假公濟私人性,權力腐化? 一堆以前被他用同樣藉口桶的人怎辦?全部改判是不是?假設一個情況,他的匿名信箱中,露點約泡露屌照,好看的轉到他
作者: DerekJeter02 (Captain Clutch)   2015-09-05 16:49:00
違反版規 然後不需要水桶的 邏輯 到底在哪 很想知道
作者: Win7 (孕妻)   2015-09-05 16:50:00
個板,然後自己欣賞 卻一邊用高道德,嘲笑別人來桶人比較高級?
作者: chiangpyisme (KK)   2015-09-05 16:50:00
回二樓,以前被他桶的不都是有版規依據而桶的嗎??而且那些人哪來因為假公濟私而被桶,水桶公告出來其他版主沒意見,版眾也沒意見,你當初也沒意見啊==
作者: Win7 (孕妻)   2015-09-05 16:51:00
這還不包括,轉到他個板,有露點的是否有散佈的疑慮
作者: chiangpyisme (KK)   2015-09-05 16:52:00
ttb該不該桶我是不知道啦,不過下臺是要的不小心按到1了平衡一下
作者: Win7 (孕妻)   2015-09-05 16:52:00
喔,我不是說被桶的那些人假公濟私,我是質疑原po用人性做開脫被桶那些人很簡單,就是寄信給匿名信箱約泡,或要真相這些ttb全犯了,那如果依原po所說,這人性嘛,罪不至此,乾脆全改判好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6:55:00
鬍子哥犯法膩? 他還比較有禮貌
作者: chiangpyisme (KK)   2015-09-05 16:55:00
理解,剛剛cd中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6:58:00
以版規來說1-3-4及5-4各三個月水桶來處置ttb大是ok的剛惡補了下版規,違反了該水桶就水桶囉
作者: Win7 (孕妻)   2015-09-05 16:59:00
就這樣喔? 道德標準還真高阿,我替那些公告不值得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00:00
戰我無訪,您為何而戰?版規板,法規法目前無實質證據說明版主違反法律規範後續如有人跳出來指認,進而提告,法律會環人公道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03:00
"回歸正題,我的看法是ttb該卸下板主之位,但水桶是不需要的"一下板規放過他,一下他又沒犯法,弄的我好亂啊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04:00
是我的看法,版規有規定就照版規走囉,沒什麼大不了的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04:00
犯法了還有水桶這麼簡單喔?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05:00
目前無實質犯法的證據,約人妻就是犯法囉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05:00
"實無法以此理由否決ttb大的發言權"
作者: ligacul (真假仙)   2015-09-05 17:05:00
win7被捅很多次吧,怨念無比深呢~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06:00
我在文內也說了,如有受害者跳出指控,法會環公道的
作者: DerekJeter02 (Captain Clutch)   2015-09-05 17:06:00
本來就該桶阿 都自己說違反板規 還不該桶勒整篇文章 看幾句話就笑破我內褲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06:00
犯法也是交給法律逞罰,鄉民可以抓他去關膩?
作者: Win7 (孕妻)   2015-09-05 17:07:00
抱歉喔,一次都沒有,都有公告可查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07:00
沒轉彎,我還是認為水桶是沒必要,但版主至少違反
作者: DerekJeter02 (Captain Clutch)   2015-09-05 17:08:00
說鄉民在看風向噓的 我覺得這種文章 才是帶風向吧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08:00
兩條版規,該水桶就水桶,這僅限於版規囉
作者: DerekJeter02 (Captain Clutch)   2015-09-05 17:09:00
這種 用權力搞涉及隱私的小動作 怎麼看都令人不齒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09:00
至於幾位鄉民糾結在水不水桶,是您們的想法我不干預
作者: wlo1520748 (Chrisbaby)   2015-09-05 17:09:00
ttb也只是冰山一角何必這樣
作者: Win7 (孕妻)   2015-09-05 17:09:00
來啦,先說說轉不該轉的照片到個板有無觸法疑慮啦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10:00
我僅以人性立場及網路開放性來表示,禁了此帳號也不代表他不會以其他方式進入ptt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11:00
這位大大,是你說沒違反版規被打臉,沒人說鄉民可以當法官啊,沒有人糾結吧!! 照版規水桶是共識,是你狀況外糾結不要水桶才對吧
作者: DerekJeter02 (Captain Clutch)   2015-09-05 17:11:00
省省吧 你說 水桶是不需要 你的邏輯就不被信任了要講人性立場 是要扯道德規範的意思嗎XDD?算了吧 親衛隊就親衛隊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13:00
恩,我剛惡補了下版規知道自己錯了禁了一個帳號又能有什麼實質效益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14:00
所以我們沒糾結,可以結案了嗎? 謝謝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15:00
所以我僅以自己立場表示無需水桶罷了,還是照著版規走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15:00
那以後還要不要水桶? 還要不要版規? 沒有實質效益水桶幹嘛?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16:00
至於版主本身也是混不下去了,只是希望給人留點退路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9-05 17:16:00
好啦,現在大家都知道護衛隊立場了,下一位....
作者: DerekJeter02 (Captain Clutch)   2015-09-05 17:18:00
有種站上權力的頂端 享受匿名帳號給的窺探快感
作者: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9-05 17:18:00
每當有人可能被逼向絕路時,若他不是罪大惡極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15-09-05 19:32:00
XX毛咧 挺他就噓
作者: andrew5106 (撿到一百塊雷~)   2015-09-05 23:32:00
一切為了版務?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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